当账户里股票代码变成“400”开头时,部分因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亏损的投*资者“认栽”了,殊不知,退市不是免责的金*牌,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cao纵市场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责任不以公司存续状态为转移,退市公司在上市期间的违法行为仍受该条款约束。

若退市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投*资者的损失与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投*资者的交易符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索赔条件、同时符合以上三点条件,可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

证券虚假陈述类案件索赔诉讼时效是3年,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以下股索赔团队梳理了29只已退市股票,符合索赔条件,投*资者仍可参与索赔,均在时效内,部分案件已获一审胜诉,部分案件时效进入倒计时状态。
锦州港

于2019/4/17至2023/11/10之间买入锦州港(一),且于2023/11/11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或于2023/4/28至2024/11/1之间买入锦州港(二),且于2024/11/2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ST中程

2018/4/25至2024/4/29之间买入ST中程,且于2024/4/30之后卖出或者持有的受损股民

ST九有

2023/4/28至2024/12/19之间买入ST九有,且于2024/12/20之后卖出或者持有的受损股民

ST海越

于2023/4/29至2024/4/19之间买入ST海越(二),且于2024/4/20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或于2021/8/31至2023/4/29之间买入ST海越(二),且于2023/4/30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ST鹏博士

于2013/4/12至2023/7/17之间买入ST鹏博士,且于2023/7/18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或于2022/4/28至2024/4/15之前买入ST鹏博士,且于2024/11/19之后卖出或者持有的受损股民

ST龙宇

于2023/4/28至2024/4/29之间买入ST龙宇,且于2024/4/30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普利制药

于2022/4/26至2024/4/16之间买入普利制药,且于2024/4/17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ST富润

于2021/4/27至2023/4/27之间买入ST奥康,且于2023/4/28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东方集团

于2021/4/30至2024/6/19之间买入东方集团,且于2024/6/20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卓朗科技

于2019/9/21至2024/3/14之间买入卓朗科技,且于2024/3/15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ST威创

于2023/8/30至2023/12/22之间买入ST威创,且于2023/12/23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ST鼎龙

于2022/4/30至2023/4/28之间买入ST鼎龙,且于2023/4/29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ST华铁

于2019/4/26至2023/4/29之间买入ST华铁,且于2023/4/30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首航高科

于2018/4/28---2023/12/4之间买入首航高科,且于2023/12/5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超华科技

于2018/4/26至2024/2/28之间买入超华科技,且于2024/2/28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长江健康

于2023/2/1至2024/4/30之间买入ST长康,且于2024/5/1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ST左江

于2023/4/28至2023/12/1之间买入ST左江,且于2023/12/2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ST三盛

于2022/2/1至2023/10/10之间买入*ST三盛,且在2023/10/1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ST亿利

2024/1/31至2024/4/24之间买入ST亿利,且于2024/4/25之后卖出或持有的受损股民

上海易连

于2021/4/29至2024/2/27买入上海易连,且于2024/2/28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ST太安

于2019/4/10至2023/9/25之间买入ST太安,且于2023/9/26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或于2019/4/10至2022/8/25之间买入ST太安,且于2022/8/26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ST园城

于2021/8/27至2024/4/22之间买入*ST园城,且于2024/4/23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ST新纺

于2017/4/20至2023/4/26之间买入ST新纺,且于2023/4/27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ST美盛

于2022/4/15至2024/3/22之间买入ST美盛,且于2024/3/23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ST博天

于2018/4/28至2023/4/3之间买入ST博天,且于2023/4/4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贵人鸟

于2021/8/13至2023/4/26之间买入贵人鸟,且于2023/4/27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鸿达兴业

于2020/1/6至2023/9/23之间买入鸿达兴业,且于2023/9/24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ST泛海

于2020/5/4至2024/2/5之间买入ST泛海,且于2024/2/6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ST未来

于2022/10/29至2023/4/25之间买入ST未来,且于2023/4/26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来源于公号“股代表”。
索赔提示:根据《证券法》和zui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Zheng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提醒广大投*资者:索赔有时效限制,切勿错失索赔良机。获赔后再付费。
振泽律师事务所股代表团队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亏损索赔,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长达十二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成功索赔的案例。其代理的部分案件已被法院选为示范案例,具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