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宜都市政务服务便民咨询电话
宜都市政务服务
便民咨询电话
1. 人社局
2. 医保局
3. 市场监管局
4. 卫健局
5. 交运局
6. 城管局
7. 教育局
8. 文旅局
9. 宣传部
10. 应急管理局
11.农业农村局
12.民政局
13.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4. 发改局
15. 住房和建设局
16. 生态环境局
17. 气象局
18. 财政局
19. 经济信息和商务局
20. 科技局
21. 档案局
22. 统计局
23. 司法局
24.退役军人事务局
25.市委编办
26.残联
27. 人防办
28. 烟草专卖局
29. 消防大队
30. 公安局
31. 公积金中心
32. 税务局
33. 乡镇(街道)、松宜矿区便民服务中心
来源:宜都都好办
02
明天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涉黄金购买、电梯安全、
化妆品质量安全等
8月起
一批新规将施行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人民日报微信
03
宜昌26家医院宣布:有大变化!
2020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在全国率先启动“医学影像云”建设,截至今年7月,26家市直三级医院和县级人民医院,近5年的40亿份影像文件,近2000万份影像检查信息及报告,云端集中存储,手机端随时调阅,调阅总量达215万次。患者拎着影像胶片东奔西走,从此成为历史。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医生远程调阅秭归县一名患者的影像报告。
赵女士案例:肌瘤复查不用跑
7月28日,家住宜昌市西陵区的赵女士,进入手机小程序“宜健通”,点开“医学影像”图标,扫脸完成实名认证后,她在宜昌各大医院做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很快出现在屏幕上,她保存好其中的子宫B超检查二维码后,立即转发给外地一位医学专家。几分钟后,专家回复:“影像图像非常清晰,可以参考。”
一年前赵女士体检时,发现子宫长了个“肌瘤”,当时并未在意,但不久前复查时,医生说她的肿瘤又长大了,可能是恶性肿瘤。在上海工作的丈夫,赶紧帮她联系了一位全国知名专家,希望得到进一步确诊。专家提出要看原始B超影像,赵女士借助“影像云”系统,足不出户,就让17张原始高清影像图片“飞到”了专家的手机里。
王女士案例:武汉宜昌“片”随人走
“以前在武汉看病时或者复查,拎着片子跑医院,片子太大不方便携带,想扔又不敢扔,现在这个服务太贴心了,省时省心。” 不久前,在武汉工作休假回宜的王女士,在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放射科进行了相关检查,等待打印黑胶片时,医院导医介绍了“影像云”的“全国漫游”功能,她非常高兴。
她说现在回到工作的地方看病,可以直接让医生微信扫码,就能在手机上共享查阅自己的云电子胶片和各项检查报告,而且全省实现了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降低了她的就诊时间和医疗成本。
一名乡镇患者在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医生手机扫码调阅他在当地拍的核磁共振影像报告。
宜昌26家医院检查结果“一码通行全国”
“‘影像云’打破了市县乡医疗机构之间影像检查信息壁垒,整合DR、CT、MRI等多类影像设备数据流。“宜昌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像王女士这样的每一位宜昌患者,只要在这26家医疗机构中的任何一家,进行X线、CT、磁共振等检查,原始无损格式的影像资料,就会直接上传到云终端储存,患者提供二维码后,可以实现在全国范围内随时随地调阅。
此外,为了让医疗专家将更多的精力,聚焦疑难杂症,“影像云”还引入5G远程医学影像,测绘及3D影像处理、人工智能等工具,不断优化完善图像识别、智能修复、自动化编辑扽功能,临床决策超级助手,也能提供智能辅助诊断,阅片时间缩短一半。
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医生团队远程会诊。
来源:宜昌发布、健康宜昌
04
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湖北公布8个典型案例
持续推进全省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整治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行动,有力震慑旅游市场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选取了一批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
(第一批)
案例一: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案
2024年4月,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过程中发现湖北大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游客赵某、孙某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其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24年8月,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一条,对湖北大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3780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4年12月,荆州开发区梅子烟酒负责人曾某在未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联系荆州市盛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泰中旅游总商会,以“湖北首届中泰国际文化交流盛典”的名义组织118名游客赴泰国进行六天五晚的旅游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2月,荆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对荆州开发区梅子烟酒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案
2025年2月,导游赵某受宜昌飞扬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为旅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行程中,赵某向游客推销耳麦讲解器、三峡大坝内观光电瓶车、三峡工程体验馆三个自费项目,游客购买相关服务时并未与游客签订书面协议,事后赵某在另行付费项目经营者处获取回扣,其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2025年5月,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赵某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32元,罚款人民币2000元,暂扣导游证15日的行政处罚;给予宜昌飞扬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30000元,停业整顿15日的行政处罚;给予该旅行社直接责任人王某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
2025年2月,湖北心途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组织300余名旅游者赴云南旅游,其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2025年6月,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给予该公司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44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案
2025年5月,湖北乐景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受3家同业旅行社委托,负责41名游客的地接工作,该公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刘某作为导游,为游客提供“三峡大瀑布半日游”项目的导游服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025年7月,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对湖北乐景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敖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未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擅自减少旅游行程案
2025年5月,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接游客投诉,对湖北世纪环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后经查实,该公司未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擅自减少旅游行程安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7月,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第(一)项,对湖北世纪环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15天,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于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导游人员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案
2025年5月,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接游客投诉,对恩施和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及涉事导游黄某进行核查。后经查实,导游黄某在旅游客运车辆上向旅游者兜售物品,其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2025年7月,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对黄某作出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35元的行政处罚;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恩施和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未取得导游证或者不具备领队条件而从事导游、领队活动案
2025年6月,长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清江画廊景区进行巡查,发现杨某在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为某旅游团队提供引导和讲解服务,其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7月,长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对杨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湖北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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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中青文化传媒
编辑:周月华
审核:黄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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