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9日,少林寺管理处发布情况通报:依据《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经少林寺两序大众民主评议赞成,并履行有关程序,礼请印乐法师任少林寺住持。
7月30日,少林寺新住持印乐法师履职第二天,少林寺曾经被人诟病的大雄宝殿“平安香”“全家福香”等收费项目不见了,如今烧香免费自取。另外少林武僧商业演出、直播等活动也已取消。
基于对印乐法师的好奇,知产库初步网络考古发现,印乐法师还是一位关注知识产权特别是寺院商标相关问题的热心人士。
2014年3月4日,时任全国政协委员、洛阳白马寺方丈的印乐法师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佛教寺院名称及佛教名称和名号被作为商标注册的问题的建议》的政协提案,建议商标局关注对佛教寺院相关商标的注册审查等。
印乐法师在提案中表示,佛教传入中国后,以其独特、博大、导人向善、和乐无争的佛教经典演绎着庄严神圣的教化功能,使得众多信众和乐向善,心向菩提,并与中国本土文化谐和相融,成为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
“但近年来,佛教名称、名号、知名寺院名称,不断被人作为商品的商标进行注册,这不但侵犯了佛教的知识产权,而且有些商标对佛教声誉造成亵渎和不敬,损坏了佛教的庄严、神圣与清净,应尽快引起国家商标局的高度关注。”
印乐法师举例说,比如“白马寺”被作为商标在不同领域被注册,先后有15家,主要在食品、药品、饭店、服装、酒类等,其中已注册成功正在使用的有4个,其他因为未续展失效或正在申请。
“白马寺名称一旦被注册成商标,对白马寺的佛教历史地位和对外形象将造成严重伤害,扰乱了作为华夏第一座菩提道场的清净”。
印乐法师表示,这种情况在当前佛教界存在比较严重,因此,他建议国家商标局对宗教古迹立法保护,杜绝对佛教名寺的各种类型的商标注册,切实维护佛教的合法权益、清净庄严。
近十年来,我国宗教相关的商标注册、商标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都有了长足的发展。
2014年5月1日,2013年8月修订的《商标法》、2014年4月修订的《商标法实施条例》在这一天同步施行。
2016年12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联合发布《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该标准第39页:
(五)有害于宗教信仰、宗教感情或者民间信仰的:
本标准中的“宗教”包括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以及上述宗教的不同教派分支。本标准中的民间信仰主要指妈祖等民间信仰。
1.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有害于宗教信仰、宗教感情或者民间信仰:
2.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判为有害宗教信仰、宗教感情或者民间信仰:(1)根据《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国务院第426号令公布,2005 年3月1日起施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可以依法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在不损害其他宗教活动场所利益的前提下,宗教团体和经其授权的宗教企业以专属于自己的宗教活动场所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
2021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同时废止。
新审查指南于宗教有关的审查,主要在第203-206页,在原审查标准关于宗教的教派、经书、用语、仪式、习俗、专属用品以及宗教人士的称谓、形象的基础上,增加举例了佛教经典经文、佛教六字箴言等:
当然,像太极图案☯️,虽然与道教有关,但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与道教有关联的含义已经泛化 , 不会使公众将其与特定宗教或者民间信仰相联系 , 不会损害相关公众的宗教信仰 、宗教感情的,也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细心的朋友可能注意到了,前面白马寺相关的商标列表中,有人在2025年5月刚刚申请了一件“白马寺”商标,目前还在待审中。
别说没提醒
书不尽言,言不尽意。
空持百千偈,不如吃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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