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第一人民医院

住院预交金收取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解难题"专项行动要求,根据《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卫财务〔2025〕9号)的文件要求,我院积极推进住院预交金规范化管理,切实减轻患者就医经济负担,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着力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经研究制定,现将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公示如下:

说 明

1、以上公示的常见病种预交金是我院结合住院患者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结算类型、医保政策、参保类型等因素,参考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进行测算后而确定,住院预交金可一次收取或者分多次收取(未公示的病种可参照执行)。

2、住院预交金是指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按本院规定预先交纳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于不同“手术或操作”可能会导致金额大幅度变动,需要补交预交金情况,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3、对于暂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患者以及存在第三方纠纷的患者,按自费患者收取住院预交金,待确认医保身份后可持缴费票据按正常手续办理。

以上内容将根据政策调整及实际情况动态更新。如有疑问请拨打监督咨询电话:18903773120

龙区第一人民医院(原卧龙区公疗医院)

车站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文/图 | 冯丽景

编辑 | 刘迦南

责任编辑 | 南 方

审核 | 范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