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是国庆节,这既是定论,也是常识,源于1949年10月1日下午三点的“开国大典”,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的庄严宣告,以至于很多人都以为当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日子。

可事实并非如此。

我们从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的讲话中就能看得出来,当天下午三点,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宣布开会,提请中央人民政府毛主席讲话,然后毛主席才在话筒前致词,说着一口浓浓的湖南口音:“同胞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

紧接着,毛主席就升起国旗,军乐团演奏国歌,礼炮队鸣放礼炮。待这些仪式结束后,毛主席又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

“自蒋介石国民党反动政府背叛祖国,勾结帝国主义,发动反革命战争以来,全国人民处于水深火热的情况之中,幸赖我人民解放军在全国人民援助之下,为保卫祖国的领土主权、为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为解除人民的痛苦和争取人民的权利,奋不顾身、英勇作战,得以消灭反动军队,推翻国民政府的反动统治。
现在人民解放战争业已取得基本的胜利,全国大多数人民业已获得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于本日在首都就职,一致决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本政府的施政方针。同时决议,向各国政府宣布,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可以发现,在这场盛大的典礼中,毛主席先后两次讲话,都强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而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所以,严格意义上讲,1949年10月1日下午的盛典,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开国大典”,而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庆典。

在10月2日的人民日报头版,介绍前一天的新闻时,上面的三个板块标题,分别是“首都三十万人齐聚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庆祝典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 毛泽东主席宣读中央人民政府公告”、“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首次会议正副主席及委员宣布就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全都是说的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事,而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既然1949年的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日,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究竟是在哪一天成立的呢?

这得往前数10天,即1949年9月21日。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这场会议不仅通过了《共同纲领》等文件,更是确定了把国都定于北平,并改北平为北京;把五星红旗定为国旗;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

而国歌、国旗、国都是一个国家的标志,既然能在全国政协第一届会议上确定,说明了这次会议已然确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毛主席在中国人民政协第一届会议上作开幕词时,第六段就提到了新中国的成立,具体是这样说的:“……我们团结起来,以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大革命打倒了内外压迫者,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

在开幕词的最后几段,毛主席提到:

让那些内外反动派在我们面前发抖吧,让他们去说我们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吧,中国人民的不屈不挠的努力必将稳步地达到自己的目的。
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庆贺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的胜利!
庆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庆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成功!

出席全国政协第一届会议的藏族代表天宝,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也提到了:“中国各兄弟民族在这里开团结的大会,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这对一时尚未解放的少数民族将是一个最大的号召和鼓舞!”

而且在1949年9月22日,即全国政协第一届会议开幕的第二天,《人民日报》头版在右下角发布的栏目标题可以醒目地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盛典 中国人民政协开幕 毛泽东主席宣布会议任务” 。

这些都印证了1949年9月21日全国政协第一届会议的开幕日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日

那为什么要把10月1日定为国庆日,而不是9月21日呢?

其实,这和当时的认知有一定的关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中央人民政府又宣告成立,并没有立即确定新中国的国庆纪念日是哪一天,紧接着就是10月10日是旧中国的“中华民国”的国庆日,即“双十节”,时任政务院教育部部长马叙伦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马叙伦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然成立了,如果再继续沿用旧中国的“双十节”作为国庆日显然不合适,就写了一个提案,建议把10月1日确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纪念日,毕竟1949年10月1日下午的盛典是举国盛典,隆重程度远比9月21日第一届政协开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日更大。

很快,马旭伦的建议就得到了全国政协第一届第一次会议的全体通过,在1949年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第四次会议通过了这一决议,其中提到,“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国庆日的决议”中,仍旧是把10月1日当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日,按理说中央人民政府决议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这或许就是长期以来造成新中国成立的具体日期有歧义的因素。

综合以上,可以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日是在1949年9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日是在1949年10月1日,即我们所熟悉的“开国大典”,确定10月1日为国庆节,是在“开国大典”2个月后才做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