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图非AI生成,与内容有关)

作者 | 邹成效

我们继续聊玄慈方丈的故事。

上次我们说到,少林的玄慈方丈在天下英雄面前被揭穿与叶二娘有染,还有私生子,甚至还被揭发侵吞香烛、灯油、供果等,被少林开除僧籍,逐出佛门,可谓是颜面扫地。

等待他的,将是和少林三渡一样的下场,闭门坐关十年或者更久。

到底多久,那要看人民法院认定的罪名和刑期了。

天下英雄都有一个疑问。

玄慈方丈好好的一个中原武林领袖,为什么要远赴重洋,去见什么西洋和尚的领袖史昂呢?

这史昂贵为教皇,身边也有十二黄金圣斗士护卫,玄慈带着几个弟子去见他做甚?

江湖传说,史昂在见面后两个多月后阖然长逝,就是因为中了玄慈方丈一掌。

但实际上,史昂已是88岁高龄,早就是风烛残年,不复当年之勇,玄慈刚满60岁,佛学与武学修为正当壮年,碍于身份,根本不可能去痛殴史昂。

难道玄慈不知道,这次私下会见史昂,哪怕能击毙史昂,也是犯了朝廷的大忌。

朝廷现在就有两大极为忌惮的佛门人物,一个是爱喝可乐爱打扑克的“金轮法王”,另一个是隐于山野已经九十余岁的“藏传活佛”,现在玄慈难道想做第三个吗?

既然明知不可为,玄慈又为什么要去见史昂呢?

这恐怕要从2015年说起。

2015年,少林的几个火工头陀忽然发难,揭发玄慈行为不端,包养情妇,有私生子,侵占寺产等等。

到2018年,风波逐渐平息,世人都以为玄慈已经平安落地。

然而,显然并没有。

2018年2月1日起,新《宗教事务条例》生效。

这几条,对于玄慈来说,相当要命。

第五十二条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财产和收入应当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不得用于分配。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不享有该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该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这些规定,从根子上就把最擅长把少林进行进行商业包装和推广的玄慈所有的功业都予以否定了。

《条例》在2018年2月1日生效。

玄慈在2018年3月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也没有能够当上。

要知道,玄慈已经从第九届连续做到了第十二届。

也就是说,从1998年3月一直担任到了2018年3月。

这里的关联,难道还不能看出来吗?

这次落选,就已经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

玄慈赖以纵横政商两界的光环,正在一点一点褪去。

针对玄慈的网,正在慢慢收紧。

熟悉权力运作的朋友一等知道,从这时候开始,玄慈一定失去了一把伞。

一把能让他“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伞。

失去这把伞之后,玄慈还能做什么呢?

无法获得内援的他,就开始寻找外援。

你只要注意一下1998年之后玄慈的行踪,就会发现他开始频繁地在海外活动。

玄慈采用的渠道,是通过一个叫“欧洲亚洲中心”的NGO组织的运作。(官网:https://www.europe-asia.org/),频繁参与一些国际活动,把自己打造成一个世界级的佛学领袖。

随便看几个“欧洲亚洲中心”网站上的介绍。

他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即使寄希望于形成一定的国际影响。

因为,爱打扑克爱喝可乐的

“金轮法王”和九十高龄的“藏传活佛”,都是因为在国际上有一定的声望,属于西方世界认可的佛学高层人士,才会有一定的江湖地位,可以与北宋朝廷分庭抗礼。

一个花和尚,在预见到自己可悲的未来之前,试图用国际化的方式,将自己打造成一个因为信仰而受到迫害的悲情人物。

2月1日,他终于押上了最大的一注。

他见到了史昂。

他以为,和史昂的见面,能让对方投鼠忌器。

但他还是小觑了那只看不见的手的威力。

雷霆雨露,皆是天恩。

纵是修炼过易筋经、九阳神功的玄慈长老,也被碾为齑粉。

回眸往事,如果玄慈当年没有遁入空门,或许他会成为一位叱咤风云、长袖善舞的优秀企业家。

然而,命运恰恰让他选择了一个最不应该追逐名利的舞台,去施展他最擅长的商业才华。

这,或许就是他个人命运当中最大的悖论与悲剧。

一个属于玄慈的充满了争议与活力的时代,总归正式落下了帷幕。

记住,这场帷幕的落下,始于2018年,终于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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