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庆后遗产纠纷案,8月1日香港高等法院进行聆讯。长姐被令暂时不得提取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的资产。
据报道,香港法院2024年12月的文件显示,长姐因遗产纠纷案被同父异母的三弟妹起诉。这三人入禀香港高等法院,要求长姐披露一个香港汇丰银行账户内资产的去向,并申请禁制长姐处理这个账户内的任何资产。
三名原告分别为三弟妹,被告为长姐和建浩创投有限公司(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1日,宗庆后生前为该公司唯一董事及实际控制人。2024年2月宗庆后去世后,长姐于同年3月7日正式接任唯一董事职务。建浩创投持有香港汇丰银行账户,截至2024年5月31日,账户资产约17.99亿美元,主要为债券、固定收益资产及现金存款。
香港高院法官颁布书面判辞时,批准原告方申请的临时禁制令,并修改部分字眼,由禁制处理资产,改为禁制提取资产等。长姐在杭州中院和浙江高院诉讼有结果前,除非法庭有其他命令,否则不得从建浩创投有限公司的香港汇丰银行账户提取或转移任何资产,并也需披露这个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和收支完整账目。
有分析称,香港法院认为原告主张存在“严肃争议”,需冻结资产以保障杭州诉讼的标的可用性,且内地法院极少批准境外资产保全,此举符合司法礼让原则。杭州案涉及娃哈哈集团29.4%股权继承,若杭州法院认定原告亲子关系成立,可能推动信托主张成立。
香港高院的判词披露,宗庆后生前在2024年2月2日签立两份遗嘱,一份涉及他的特定离岸资产(不包括建浩创投有限公司),一份涉及他在的国内资产,但两份遗嘱指定长女、妻子施幼珍、母亲王树珍为遗产受益人。
姜还是老的辣。老宗已料到身后事。2024年2月2日,宗庆后再签署一份题为“委托书”的文件,内容指建浩创投有限公司持有两部分资产,一部分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的资产,一部分在高盛、渣打、瑞银、工银、中银等其他银行开设账户内的资产(下称“其他银行的财产”)。宗庆后委托长女替他代持上述资产,包括公司股权和资产,替他运用汇丰银行账户的资产设立三个离岸信托(合称为“宗氏离岸家族信托”),分别指定三弟妹及其子女作为信托受益人。“委托书”指明宗氏离岸家族信托受益人,仅包括三弟妹及其子女,信托利益为他们的婚前个人财产,受益人不包括这些人士的配偶。宗氏离岸家族信托为信托资产继续在汇丰银行进行固定收益投资,只就利息收益进行分配,任何人士不得主张动用信托财产本金向受益人作分配。长女完成上述任务后,“其他银行的财产”便全归其所有。长女当日签署一份中文确认函,确认同意委托书内容,即日成为建浩创投的唯一股东。
据此前报道,三名原告申请冻结长女公主位于香港汇丰银行一个账户内的资产。这个账户去年初约有18亿美元。文件显示,截至2024年5月,约有110万美元从这个账户转出。
长女方面回应称,之所以在设立离岸信托方面动作缓慢,是与原告就草案文件条款进行谈判,其认为,固体资本的利息才是信托资产,而并非资本本身,因此双方在此矛盾较大。此外,汇丰账户中资产价值从未超过21亿美元 ,因此在补足差额前,原告没有理由主张各自获得7亿美元的离岸信托,而且7亿美元只是理想状态,因此并不承认此前手写指示的有效性,并认为给每个离岸信托注入7亿美元是不现实的。
而三弟妹起诉的原因是,宗庆后生前承诺为其设立的家族信托所控股SPV公司,在汇丰银行账户内设立总计交付21亿美元的离岸信托权益,2024年初,该账户余额约18亿美元,差3亿美元到位,但在2024年5月,长女指令从账户里转走110万美元,于是,三人向法院起诉阻止长姐处置汇丰银行账户内的资产,并赔偿资金转移造成的损失。
三名原告的律师也透露,三人同时向娃哈哈总部所在的杭州法院提出诉讼,以争取宗庆后承诺分给他们的信托权益,每笔价值7亿美元。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