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

公示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帮扶脱贫户及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就业增收,使用青铜峡市衔接资金购买乡村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字〔2024〕2号)文件规定,通过各镇发布公告、个人申请、审核认定等程序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曹占云等符合条件拟安置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7日)。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53--3051441

附件:

来源: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来源:青铜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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