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天,全国舆论聚焦广西防城港市奔驰姐“亮证”事件。无数网友都在等待防城港方面给出“亮证姐”的身份,“亮证姐”出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亮证姐”事件原本是件小事。
两辆小车在农村一条狭窄村道相遇,无法同时通行,必须一辆车退让,让一辆车先过。
但在决定谁先退让时,“亮证姐”出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逼迫对方退让。经过退让方李先生网络曝光后,事件就变成一件轰动全国的舆论事件。
吃瓜群众长了见识,原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还可以在农村小路错车时获取优先通行权。
像笔者一样,有很多人会担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如果持有证件的人在乡村小路上都有优先通行权,那么没有持证的人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
是否现实生活中已经出现了一批持证的特权阶层,可以通过持证在日常生活中获得优先权。
在舆论压力下,今早,防城港市委市政府调查组正式对外公布了“情况通报”,对“亮证姐”的身份,证件是否真实,以及事件经过进行了披露。
笔者读完“情况通报”,整体感觉调查组打出了一张和牌。
调查结果证实冲突双方原来是未出五服的表亲,整个事情可以视为大水冲了龙王庙,是亲戚内部之间因为不让车发生的矛盾。
但笔者心中有两点疑问,觉得不吐不快,供调查组后续处理此事参考。
首先,奔驰“亮证姐”侯某某作为作为一民营汽车配件公司的员工,盗用其丈夫二级消防士黎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用于获取道路优先通行权,这已经是明显的犯罪行为。
为什么侯某某上述行为已经在7月22日,十多天前已经发生了,调查组公布的结果仍然是“公安机关正依法调查处理”阶段?
侯某某为什么现在还能安然无恙?
即便侯某某与冲突方有亲戚关系,但盗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这样的犯罪行为,并不能因为双方是未出五服的表亲关系就可以豁免。
第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侯某某丈夫黎某,其身份是防城港市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
如果不是“亮证姐”事件闹得舆论轰动,笔者就不知道像黎某这样一个小的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都能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消防士在消防救援衔三等十一级中位列倒数第二级。
这样低层级的消防员都能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并且可以被老婆拿去获取道路优先通行权,《行政执法证》是否存在滥发?
在笔者印象中,消防员的主要职责是防灾救火。
在此事件前,笔者印象中还真没把消防员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挂钩。
现在连普通的消防员都可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现在还有哪些部门向其员工颁发了《行政执法证》,这应该向普通老百姓普及一下。
以免以后再次发生大水冲了龙王庙,不在乡村小路上给持证人让路。(文玉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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