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宁陵县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制定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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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南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为广泛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宁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宁陵县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制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宁陵县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制定方案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

地点:县政府1号楼1527房间

  三、成本调查结论

为做好我县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制定工作,我们按程序对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2020年——2022年的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成本监审,具体监审情况如下:

(一)县高级中学

2020年:6872.31元/生·年

2021年:8442.65元/生·年

2022年:9971.09元/生·年

三年平均:8428.68元/生·年

(二)县第二高级中学

2020年:5506.21元/生·年

2021年:8365.24元/生·年

2022年:9312.35元/生·年

三年平均:7727.93元/生·年

  四、调整方案

综合成本调查结论,并考虑到财政投入情况,我委拟定了三种方案:

方案一:

执行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上限25%,确定县高级中学学费标准为1050元/生·期、县第二高级中学学费标准为960元/生·期;

方案二:

统一两所高级中学的学费标准,参照市区标准和占生均培养比例,确定我县普通高级中学学费标准为790元/生·期,其中:县高级中学占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19%、县第二高级中学占均教育培养成本的20%。

方案三:

两所高中统一按生均教育成本的19%核定:即县高级中学790元/生·期、县第二高级中学730元/生·期。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

刘明松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祥坤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员

王 振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员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1.消费者(家长代表)10人:施云丽、王丽伟、刘瑞、杨英丽、刘晓莉、朱晓慧、赵琨、李艳、李梅、乔谈亮

2.人大代表3人:王清丽、张传倩、陈永娴

3.政协委员3人:李广伟、李付远、高会鹏

4.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人员4人:侯慧芳(财政局)、王少辉(政府办)、戚昌永(教体局)、裴茂仓(市场监管局)

5.学校代表2人:张祥民(县高级中学)、尹鹏(县第二高级中学)

6.新闻媒体1家:宁陵县融媒体中心

7.监督人员2人:徐勇、王厚东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30日

来源:宁陵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