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于2025年8月1日正式施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近日,西宁中院少年庭开展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工作,通过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回访帮教的形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8月1日,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对两名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帮教,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回访帮教中对两名帮教对象的学习、生活、思想动态以及进行社区矫正中遇到的难题逐一询问了解,引导帮教对象正确认识错误,指出其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并向其讲解《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现场答疑解惑,帮助帮教对象解开心结,让孩子们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正确面对过往错误。两名帮教对象表示会认真反省自身所犯的错误,在今后的生活中将严格要求自己,增强学识,遵纪守法,踏实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

8月4日,对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三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详细讲解监护人家庭责任和法律责任,以“司法惩戒+家庭矫治”,探索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方式,从一纸判决到多重守护,为迷途少年点亮回归之路。监护人真诚的表示自己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今后将会正确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下一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积极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司法理念贯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发挥少年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加强对未成年人跟踪帮教,融合更多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和矫治的力量,让法律的温情和正义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中,用司法温情引导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来源:少年庭 喇雅宁

编辑:苗 艳

审核:冯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