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芜湖市残疾学生家庭负担,保障其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提升服务效能,根据《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办法> 的通知》(皖残联〔2021〕47号)、《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办法> 的通知》(皖残联〔2022〕23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芜湖市残联在省残联指导下,创新开启为残疾学生“高效办成一件事”探索实践。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的资助对象指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学校)的残疾学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且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入学前户籍为本市。
(二)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资助标准
(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
(三)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 (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免申即享”办理流程
按照“镇街收集、县市区整理”的原则收集相关资料,整理预资助残疾学生名单并。各县市区对本辖区拟受资助学生进行审核、公示,制定本受资助学生花名册。公示结束后,两周内一次性将资助款打入受助残疾学生本人账户(本人账户不得随意变动,具体打卡办法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芜湖市率先推行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免申即享”试点方案,标志着芜湖在优化残疾人服务、提升帮扶效能上取得关键突破,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让关爱更主动、更精准、更温暖。
来源:芜湖残联
编辑:艾伯宁
审核:张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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