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具有开创性意义的司法判决。

2024年初,米哈游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异常现象:多个短视频平台突然涌现大量借用《原神》游戏素材为拼多多App引流的推广内容。

这些推广视频均宣称“1元即可抢购一万原石”,并挂载了活动链接。玩家点击链接后,系统会自动跳转至拼多多App下载界面,为拼多多App拉新引流。

但是当玩家被宣传吸引,下载拼多多App并参与抽奖活动后,却发现根本无法获得任何“原石”,仅能抽取拼多多平台内部的“娱乐补贴金”

“原石”是米哈游旗下游戏《原神》的虚拟货币,是获取角色和武器的重要资源。

米哈游指出,拼多多实际上没有能力提供原石,“1元抢一万原石”纯属虚假宣传。同时,这些推广会导致玩家误认为米哈游与拼多多存在商业合作关系,损害了米哈游的商誉。

米哈游在掌握充分证据后,于2024年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审理认定,拼多多的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判决其向米哈游赔偿35万元。

对此判决,米哈游不服,认为判轻了,提起上诉。

然后拼多多也不服,认为判重了,提起上诉。

2025年5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二审审理。

二审法院在维持一审虚假宣传认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认定拼多多构成“仿冒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认为“原神”、“原石”及相关游戏角色等标识结合的整体能够与《原神》游戏形成明确对应关系,这些元素属于“有一定影响的标识”。

拼多多在整个推广活动中整体使用这些标识,主观上具有攀附《原神》知名度的故意,客观上导致公众误认为其与米哈游存在特定关联。

2025年7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1.拼多多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

2.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3.赔偿米哈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2025年8月1日,拼多多履行判决义务,在《中国知识产权报》第10版刊登《消除影响声明》,承认其未就《原神》游戏与米哈游达成任何商业合作,也未被授权使用相关游戏元素。

此案判决开创性地将游戏非注册商标元素整体认定为“有一定影响的标识”,明确整体商业标识组合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保护

本次判决区别于过往平台责任认定模式,首次明确拼多多作为活动组织方需承担直接侵权责任,而非平台对第三方行为的间接责任。法院在判决中强调,平台必须对推广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核。

郑重提醒大家,根据米哈游的供词和拼多多的辩护词以及法院判决书,去年那些想去拼多多免费领1万原石的人,都没领到,然后非常生气,最后都去找米哈游麻烦了。

今天虽然米哈游打了一年官司后拿到了100万赔偿,但那些人的原石是绝不可能给的。

作者:远方青木(公号ID:YFqingm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