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现就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违规招生行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市、县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规定,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划片”入学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违规组织招生考试,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提前招生、“掐尖招生”。
二、强化培训机构监管。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个人不得组织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招生挂钩的考试、培训、竞赛等活动;严禁发布虚假招生广告。
三、严明教师职业纪律。在职教师等不得违规组织或参与校外隐形变相培训,不得向培训机构推荐生源,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整治非法中介活动。严肃查处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平台散布的虚假招生信息,严厉打击以“入学指标”“学位买卖”等名义从事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教体局将联合公安等部门对违规考试竞赛、隐形变相培训、恶意扰乱招生秩序的各类行为实行“零容忍”,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培训机构及个人将依据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特别提醒广大家长:认准官方招生渠道(滕州市中小学招生平台),切勿轻信任何机构或个人的入学承诺,谨防上当受骗。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滕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违规招生举报电话
培训机构违规组织考试、培训:0632-5531307
违规招生举报电话:0632-5531210
0632-5503839
0632-5514602
违规招生举报邮箱:tzzsts2025@163.com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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