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找兼职,

没想到却成了别人眼中的“猎物”。

近日,乐昌法院审结

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2年至2023年,吴某在网上招募一批兼职人员后,一边联系从事电信网络代理业务的杜某、张某,声称公司兼职人员有开卡需求,要求派人上门提供手机号码实名注册服务。另一边,吴某对兼职人员称新注册的手机卡因工作需要当天无法领走。随后,吴某雇请武某共同出售这些已实名注册的手机号码及账号。经审计,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期间,吴某、武某出售抖音等账号1382个,二人非法获利18386.31元。

案发后,吴某、武某上缴全部违法所得。经调解,二人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乐昌市人民检察院达成调解协议,同意赔偿社会公共利益损失18386.31元,并注销涉案个人账户、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以及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的调解协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武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实名注册的手机号码及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账号,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共同犯罪中,吴某属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的全部犯罪处罚;武某属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二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二人积极退清违法所得,与公益诉讼起诉人达成调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二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吴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判处武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

法官提醒:身处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仅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还关乎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非必要不提供电话卡、实名认证的网络账号等,斩断诈骗分子的“资金链”“信息链”。同时,要警惕非官方招聘渠道的“高薪轻松”工作陷阱,对招聘方开卡、“走账”、代收代付等异常工作要求坚决说“不”。

文字:廖攀 彭东枝

编辑:刘青

审核:陈东阳 刘昊

责编:罗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