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本级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的通知》(豫政文〔2025〕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南阳市实际,我局牵头制定了《南阳市本级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反馈途径如下:

一、电子邮件:nygbk@163.com

二、信函:南阳市滨河东路市体育中心西200米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1室,邮政编码:47300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25年8月13日

附件:南阳市本级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长按识别加南阳家长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