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发布两条征收土地预公告
涉及
三水街道和天目山街道
01
泰姜征预告〔2026〕第19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位于
姜堰区三水街道
陆庄社区集体、八组和
西陆社区集体、三组范围内
拟征收面积2.4440公顷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
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
市政公用建设需要用地
(▼上下滑动查看公告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位于姜堰区三水街道陆庄社区集体、八组和西陆社区集体、三组范围内,拟征收面积2.4440公顷。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土地征收预公告公示期限为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22日。
四、工作安排
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徐兰芳:0523-88810028
俞君平:0523-8808966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附图:
02
泰姜征预告〔2026〕第20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
姜堰区天目山街道山水社区
集体、十七组、二十二组范围内
地块拟征收面积4.9542公顷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
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
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
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组织实施的
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上下滑动查看公告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姜堰区天目山街道山水社区集体、十七组、二十二组范围内。地块拟征收面积4.9542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土地征收预公告公示期限为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22日。
四、工作安排
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仲凌澄:0523-88150196
俞君平:0523-8808966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附图:
▍文章来源: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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