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男子与两名同伙串谋来新加坡犯案,按照犯罪团伙指示到手机店盗刷信用卡,购买总值超过4万新币的苹果手机后转售。随着其中一名同伙认罪判监,男子也在星期二(8月5日)被判入狱两年。
案件概况:

案名信用卡欺诈团伙在新加坡盗刷购机
主嫌:丁俊浩(26岁,马来西亚籍)
罪名

  • 9项欺诈罪

  • 1项抵触《贪污、贩毒及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罪
    (被告承认其中3项,其余作为判刑考量)

涉案人物:

姓名

年龄

国籍

身份/角色

当前状态

丁俊浩

26

马来西亚

被告,非主谋

被判入狱2年

唐振发

27

马来西亚

同伙,有车接送

已判监禁1年11个月

廖伟政

马来西亚

主谋、室友

仍在潜逃

“老板”

提供盗用信用卡者

未明身份

策划阶段:

  • 时间:2024年11月

  • 起因:廖伟政提议犯案,从“老板”取得多张盗用信用卡

  • 任务分工

    • 廖伟政:绑定信用卡、进入店铺刷卡买手机

    • 丁俊浩:协助进店购物

    • 唐振发:提供车辆、接送两人

  • 酬劳分配

    • 廖伟政:50%

    • 丁俊浩 & 唐振发:各25%


犯案经过:
  • 日期:2024年11月8日

  • 地点:新加坡乌节路等四家手机店

  • 行动细节

    • 三人驱车入境

    • 使用绑定的盗刷信用卡购买苹果手机

    • 一次购物13台时被店员起疑并要求验证护照,结果弃5留8逃离

    • 总共购得23台手机,价值约$45,291 新元

    • 成功带回马来西亚18台并转售

犯罪收益:

  • 售后收入由“老板”支付廖伟政每台手机500令吉

  • 丁俊浩与唐振发各获得2250令吉(约679新元)


⚖️ 判决与追责:

被捕情况

判刑

赔偿与认罪

丁俊浩

2024年11月10日入境被捕

监禁2年

初犯、认罪、非主谋

唐振发

主动自首

监禁1年11个月

赔偿2000新元

廖伟政

仍在逃

未判

主谋身份明确

‍⚖️ 辩护律师陈词:

  • 丁俊浩并非主谋,行动由廖伟政主导

  • 被告为初犯,且已主动认罪与悔过

  • 请求法官酌情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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