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淮阴法院对下列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发布上述悬赏公告,相关须知及被执行人信息如下:

悬赏公告(一)

被执行人:嵇昱阳,男,1993年7月23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6199307232811,汉族,住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水渡口大道红星美凯龙二楼利人设计。

(嵇昱阳)

执行案号: (2023)苏0804执1515号

执行标的: 案款14000元

悬赏金数额/计算方法:

悬赏金数额/计算方法:申请执行人在债权得以实现后/实际拘传到被执行人后,自愿一次性支付人民币3000元。

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联系方式:

承办法官:袁铖繁 0517-8359 9644

执行服务/举报热线:0517-83013666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承德北路612号

邮编:223300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悬赏公告(二)

被执行人:李晚秋,女,1987年4月8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1198704080181,汉族,住淮安市淮阴区王家营街道杨庄村河滩组29号。

(李晚秋)

执行案号: (2013)淮执字第2409号

执行标的: 案款27000元

悬赏金数额/计算方法:

根据提供的财产线索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计算。

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联系方式:

承办法官:袁铖繁 0517-8359 9644

执行服务举报热线:0517-83013666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承德北路612号

邮编:223300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悬赏公告(三)

被执行人:周韦,男,1990年3月1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2199003017213,住江苏省沭阳县陇集镇李徐村东王组附531-1号。

(周韦)

执行案号: (2023)苏0804执4120号

执行标的: 案款70844元

悬赏金数额/计算方法:

申请执行人在债权得以实现后,自愿一次性支付人民币3000元。

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联系方式:

终本案件管理组:袁铖繁 0517-8359 9644

执行服务热线:0517-83013666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承德北路612号

邮编:223300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