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上午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

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五指山市

水满乡政府原四级主任科员傅某

涉嫌贪污、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08年6月至2021年7月,傅某利用担任水满乡原国土环境资源管理所所长、水满乡政府副主任科员、水满乡政府四级主任科员的职务便利,与他人共谋,通过虚构青苗数量、将国有土地划入个人土地赔偿范围、套取公益岗工资等方式,骗取水满乡财政资金共计29.17404万元(币种为人民币,下同)。

2010年2月至2021年11月,傅某利用在担任水满乡原国土环境资源管理所所长、水满乡政府副主任科员、水满乡政府四级主任科员的职务便利,为三亚某公司总经理助理叶某和王某,五指山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郑某等3人在土地征收、青苗清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77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傅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共谋,骗取公共财物29.17404万元,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7万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让旁听人员直观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来源:五指山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昊奇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