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宗庆后给宗馥莉大陆资产继承是附条件的,但宗馥莉在其父过世后第一时间选择了背弃与违约:具体表现:1.拒绝补足18亿至21亿中差额的3亿美金;2.要求将自己的子女也列入信托受益人中;3.从18亿依托基金中抽资用于支付其经营的欠款。因此宗的其他子女认为宗馥莉构成根本违约。据悉,长期从事公关工作的宗馥莉别的水平不知道行不行,但操纵舆论的水平好像还行,至于这次能否成功?不知道!在国内,以违约大王为代表的劣币驱逐良币的案例,不止一次发生过。

娃哈哈宗氏内斗香港篇前几天出裁定了,结合相关报道我总结了几个关键事实供大家了解吧:

其一:身份都是真有,不存在叔叔孩子的问题,都是布鞋老宗的子女;

其二:不仅老宗有私生子,宗馥莉也有私生子,宗馥莉也想在信托基金的受托名单中加入她子女的名字,因此她也有私生子,只是不公开,这好像成了他们家庭的传统;

其三:家产老宗不是没有分,而是分好了,既然分好了,为什么又会有冲突,原因只有一个:宗馥莉违约了;

其四:老宗是怎样分的呢?大概意思是娃哈哈的在国内的都给大女儿,但有个条件,即在海外设立的信托21个亿美金,都归三个私生子,且如果老宗生前未将21亿美金补足(实际只放了18亿),大女儿在其死后有义务将其补足。也就是说,老宗是基于对宗馥莉的信任并附加了义务,才将大陆资产留给宗馥莉的;

其四:宗馥莉在老宗死后第一时间违约,具体表现:1.拒绝补足18亿至21亿中差额的3亿美金;2.要求将自己的子女也列入信托受益人中;3.从18亿依托基金中抽资用于支付其经营的欠款。

其五:三个私生子的态度:认为宗馥莉严重违约,相当于认为宗馥莉不遵守老宗的遗嘱,既然你违约,那么是否可以认为 原来老宗留给你的娃哈哈股份是否也不作数了?因为他们认为老宗给你娃哈哈股份是附条件的呀,你不遵守条件,那么就按法定继承呗!

其六:看来这一家子人都是违约大王,从老宗违约达能,到宗馥莉违约老宗,再到父女都隐瞒私生子事情,看来娃哈哈的前途好像并不光明,这个宗馥莉的能力,到她老子,还是不行。

第七:长期从事公关工作的宗馥莉,别 的不行,好像操纵舆论的水平,还行!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