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内容
为守护群众的快乐假期和钱包安全
富源县公安局
贴心送上近期诈骗典型案例
分析诈骗套路
提出防范措施
速来围观避雷
2025年7月28日至8月3日
富源多发的诈骗类型
冒充身份诈骗
虚假购物
刷单诈骗
游戏充值诈骗
受骗年龄结构
15岁至55岁
典型案例1
冒充身份类
7月30日,家住富村镇的15岁初中毕业生被人冒充警察骗了4996元钱。经查,该学生在快手上刷到一个视频声称可以添加“鞠婧祎”的QQ,添加对方QQ后,被人冒充警察以“鞠婧祎”QQ被恶意泄露为由,让该学生配合调查,后通过数字人民币将钱转走,共计造成经济损失4996元。
套路解析
取得受害者信任
骗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受害人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等个人隐私信息,从而获取受害者初步信任。
震慑
骗子会通过严厉的语气,强势震慑并控制受害人的思想,使受害人一步一步进入骗子的层层圈套。
恐吓
骗子通过出示伪造的“通缉令”“拘捕令”,增加骗局“真实性”和受害人的负罪心理,让受害人彻底相信自己卷入违法犯罪,可能将要身陷囹圄,结果受害者就会对骗子们深信不疑。
转账
骗子声称要进行“资金调查”,诱骗受害人入局。他们利用受害人想尽快自证清白、洗脱罪责的心理,受到威逼、恐吓之后往往就对骗子们言听计从。等受害人转账甚至贷款转账到所谓的“国家安全账号”后,他们的骗局便能“大功告成”。
防范建议
凡是电话中自称“通信管理局、电信运营商、银行、保险、邮政”等客服人员,以您“个人信息泄露、涉嫌洗钱、涉案”等理由,主动帮您转接“公安机关”的,都是诈骗!
公检法等机关绝不会采取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处理案件。凡是通过电话、QQ、微信或者其他通讯交友软件办案做笔录、视频询问的“公检法机关”,都是诈骗!
国家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会现场当面出示《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通过传真、网络发送任何“法律文书”的,都是诈骗!
公检法等国家司法机关不设立“安全账户”“验资账户”,非特殊情况也不会采用“视频取证”方式。但凡要求使用“QQ或微信语音、视频”做笔录的,都是诈骗。
银行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是个人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勿告诉他人!
典型案例2
虚假购物类
7月31日9时30分,富源县公安局接一商铺负责人报警称,其于6月在“微信”APP向一陌生人订购了沙发、茶几等物品,将33400元人民币的订金转给对方后,对方一直不发货,最终无法联系对方,造成经济损失33400元人民币。
原因分析
诈骗分子先是在正规平台发布信息,之后诱导受害人脱离平台交易,从而实施诈骗。不法分子通过在正规交易平台、APP、客户端发布虚假的二手闲置物品买卖信息或虚假服务信息,取得受害人的联系方式,待事主同意购买或转账后,按照其指示操作以缴纳定金、保证金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最后以平台外交易的方式转走受害人银行卡等账户内的资金。
通过建造一个完全虚假的购物APP或交易平台,用精心构造的看似正规的交易界面来获取消费者的信任;或者干脆制作一款与官方APP名称相近、图标页面相似的高仿APP,由于高仿APP与官方APP差别不大、真假难辨。
防范建议
一、网络购物需谨慎,高质低价商品私下交易要当心,注意甄别所使用的购物软件、交易平台是否正规、可信。
二、请通过官方渠道、正规平台购买网上服务,对于网上发布的不符合常理的广告信息,要提高警惕,切勿轻易转账。
三、对异常低价的商品提高警惕,通过正规平台进行交易,对跳过平台私加QQ、微信的卖家一概终止交易,更不能随便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
四、交易时保留好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发现被骗,立即报警。
典型案例3
刷单返利类
7月30日21时,富源县公安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其于7月18日至30日,在手机上看到刷单返现的广告,随后按照对方操作开始刷单,最终被骗了192100元人民币。
套路解析
虚假兼职广告引流
骗子通过微信群、抖音、小红书、QQ群、招聘平台等发布“高薪刷单”“轻松做任务日赚300+”等兼职广告,引导受害人添加客服微信或下载刷单APP。
初期小额返利取信于人
任务起初金额很低,例如10元、20元一单,完成后能立即返利到账,制造“稳赚不赔”的假象。
逐步提高任务金额设陷阱
随后任务金额不断加大,每单需转账几百到几千元,并声称“金额越高返利越多”“完成套餐才能提现”。
以“任务失败”“账户异常”等理由拒绝返现
一旦投入较多资金,骗子会称操作失误、账户被冻结、任务不合规等,要求继续加钱“解冻”才能提现。
持续诱导,直至掏空钱包
骗局持续不断,直到受害人察觉被骗或无力继续转账,骗子才会拉黑失联。
防范建议
所有“先垫付、后返利”的刷单都是诈骗!
正规电商平台严禁刷单行为,参与刷单也属于违法。
不轻信“高回报、低门槛”的兼职广告,特别是来源不明的链接和陌生人引导。
不要下载来源不明的APP或向陌生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信息。
刷单被骗后请及时报警,并保留聊天、转账等证据。
供 稿:政工室、情指中心
编 辑:顾梨敏
责 编:庄志娟
审 核:徐娅琼
发 布:富源县公安局新闻办公室
来 源:富源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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