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海路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简称“综治中心”)通过多元联动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工伤认定引发的赔偿纠纷,充分展现了基层综治中心“一站式”解纷平台的高效性与便民性。

2025年5月,L先生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其家属Z女士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因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未获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一“48小时规则”旨在明确工伤认定边界,保障制度公平性。

定海路街道综治中心接案后,立即启动联动机制。在综治中心负责人的组织协调下,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和信访接待员首先介入,倾听双方诉求,引导理性沟通;社区法官和专业律师随后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经过多轮细致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补偿协议。当事人Z女士感慨道:“本以为要打官司,没想到在综治中心,两天就把事解决了,太省心了!”

综治中心“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办理、结果跟踪反馈”的运行模式,从群众当事人的内心诉求出发,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优势,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既能解“法结”,更能暖“民心”。

法律小贴士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文字丨成佳佳

图片丨成佳佳

编辑丨文茜婷 陆顺吉(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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