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网上流传的一份某电商公司《 关于加班的通报表扬》红名单给震惊到了,就是下面这张。

表扬信中,花名为“哪吒”的榜一员工,7月份加班时长高达159.96小时,折合算下来平均每天的下班时间为23:12。

名单中加班最少的也有68.41小时,平均下班时间为19:56。

有网友直言:顶着“哪吒”这个叛逆的名字,你却一个月加班160小时。

表扬信名单上的员工因“具有高度责任感、默默无私加班奉献”上榜,在通报表扬的末尾,该电商公司号召全体员工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我的天,这是值得表扬的事情吗?

我原本对这封表扬通报的真实性是存疑的,因为毕竟也没盖章嘛,直到我看到上热搜了。

好家伙,看来职场的疯狂远非我想象!

随着这份“通报表扬信”的疯狂传播,8月7日,该电商公司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回应。

称:公司并非强制加班,主要看自身工作情况,运营岗位相对比较忙碌,所以会比其他岗位的加班情况更多。

并且还说:“如果是申请加班会有加班费,自己主动加班没有申请的话,是没有加班费的,但具体情况还要问财务。”

不得不说,该公司回应话术还是挺高明的!

名单上的那些受表扬的“加班榜样”,他们是申请加班还是主动加班没有说,有没有加班费也没有说。

既否认了“强制加班”,又模糊了加班是否给加班费的回答。

至于所谓的员工主动加班,是真的主动还是“被主动”,这不就是公司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吗?

网友锐评:这不像是表扬,更像是羞辱榜。

冷笑话,该公司 BOSS直聘显示“偶尔加班”。

太讽刺了!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法》规定月加班时长不得超过36小时。而且司法实践明确,无论是否“自愿”,企业安排或变相要求加班均需支付报酬。

所以公司所谓的“主动加班无报酬”的说法,其实已经涉嫌违法。

说白了,公司之所以大张旗鼓的发这份加班表扬通报,一方面是公司有自认为可以应对“涉嫌违法”的说辞,比如“主动加班”、“申请加班有加班费”等等。

另一方面就是想PUA员工,促使员工之间加班内卷,以达到“无私奉献、无偿加班”的目的。

再一方面是对加班相对少一些员工实施道德绑架,迫使其主动迎合公司加班的大环境中去。

把违法当功绩,拿压榨当榜样,公司还腆着脸发通报表扬,就是在以“表彰”的形式美化违法。

今天你加班160个小时受到了表扬,明天你加班150个小时可能就要被约谈,无休止的无底线的内卷,只会让你疲于奔命,透支健康。

就算当下的职场避不开“内卷”,也不至于明知“违法”还要去卷。

作为劳动者,自己的权益都不愿意维护争取的话,那么职场的风气只会越来越糟。

对此你怎么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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