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起特大火灾都发生在河南,某些情节也非常相似,在调查报告中,一个建议对24名公职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一个建议对3名公职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中有两个罪名,一个是滥用职权,一个是玩忽职守。

在此,我们简单地介绍一下这两起火灾,介绍一下刑责追究情况,并做些简要分析。

1、河南鲁山养老院火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起火灾发生在2015年5月25日,造成39人死亡,6人受伤。火灾发生在不能自理区,这栋建筑是夹芯彩钢板的,没有土地、规划、建设、消防手续,只有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了《养老机构许可证》。

火灾调查报告中,24名公职人员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其中:

民政局有3人涉嫌滥用职权罪,涉嫌玩忽职守罪的有:民政局3人,公安、消防5人,规划局4人,国土局4人,住建局3人等,详细名单可以看一下这个链接:

最后法院是怎么判的,在网上只能找到部分消息,2017年,法院一审对15名公职人员判刑,包括民政局局长等人。

鲁山养老院火灾确实是一起典型的火灾,对公职人员刑事责任追究之严厉,是此前从未有过的,也是其后至今所没有再现的。到底当时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追责如此之重,这个还是值得研究一下的。

2、安阳厂房火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起火灾发生在2022年11月21日16时,造成42人死亡。发生火灾的这栋建筑共两层,有仓库、厂房,也没有土地、规划、建设、消防手续。

火灾调查报告中,3名公职人员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消防大队2人,罪名是滥用职权,派出所1人,是玩忽职守罪。

相关的链接:

3、两起火灾刑事责任追究的区别

首先,两起火灾是非常相似的。都是特大火灾,都是建设工程没有任何手续;都是有所作为的人员以滥用职权罪判刑。

其次,为什么有所作为是滥用职权罪。鲁山养老院中民政局主动作为,为其办理了养老手续,法院认为这工程是违法的,你办了养老手续就是滥用职权;安阳火灾中,两名消防监督员去检查了两个厂并发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了重大火灾隐患,在火灾发生时救了几十条人命,但法院认为这工程本来就是违法的,你直接停用就不会发生火灾了,所以你是滥用职权。

最后,主要的区别在在哪?鲁山火灾中,还办了大量的玩忽职守罪,包括规划、土地、住建、政府有关人员等,因为这个工程源头违法,政府和这些部门全都有责任,不作为,就是玩忽职守。

前几天,河南搞的建设工程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发现全省还有20余万栋建筑没有消防审验手续,那么,这20万栋建筑是否要马上停用,是否还应该再去检查,发生火灾是否会追究监管人员,全部停用是否会影响经济建设……

罪与非罪,监管人员责任边界在哪,主动作为的人刑责,不作为的人无刑责,这些矛盾和冲突应该如何化解,事故追责应该如何改进……这些,我们邀请了北大法学院博士周永平先生、消防律师尤胜战先生,在周六晚上20时为大家做一场公益直播,欢迎收看。

学习资料

靠山屯闲话

既往不恋,当下不杂,

未来不迎,纵情向前。

屯主微信号:ifire-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