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看到这个新闻,我心里五味杂陈。

湖南湘阴县49岁的家具店老板肖新良,因为在一条30秒视频下发了12个字的评论,被行政拘留5天。

为了讨回公道,他花了整整2年时间,打了3场官司,终于成功"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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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2字评论引发的"血案"

2023年7月5日上午,肖新良像往常一样,在自家家具店里忙活完,拿起手机刷起了短视频。

一条发布于前一晚的30秒消防救援视频吸引了他的注意。

视频内容很简单:

湘阴县弼时街发生坠楼事故,有人从4楼掉到2楼的脚手架上,消防员正在救援。

视频配文用繁体字写着事故经过,看起来就是个普通的突发新闻。

当时湘阴县老城区正在搞集中整治改造,统一门面房广告招牌。

肖新良看到有人坠楼,很自然地联想到可能是建筑质量问题,于是在评论区留了一句:"还在搞豆腐渣工程,统一招牌?"

就是这12个字,改变了他接下来两年的人生轨迹。

有网友在下方评论道:"那你就不晓得吧!他好多姨妹子、舅子都是做广告公司的。"

肖新良说,这个"他"应该指的应该就是当时的县委书记李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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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警察上门

发评论两天后,湘阴县公安局的传唤通知来了。

在派出所里,警察告诉肖新良,他发表的12字评论是"不实言论",属于"在网络上起哄闹事",构成寻衅滋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处以行政拘留5天。

肖新良懵了。

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就是看到坠楼事故,质疑了一下工程质量,怎么就成了"寻衅滋事"?

而且自己的评论,不过基于视频内容的合理推测,就算推测错了,难道连质疑的权利都没有?

6个赞、1条评论,这能叫"起哄闹事"?

有网友推测:

肖新良的评论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统一招牌"这事儿确实是当地的重点工程,可能触动了某些人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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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年从县法院打到省高院

被拘留5天后,肖新良咽不下这口气,决定打官司讨个说法。

第一场:县级法院,输了

2023年12月,一审开庭。

法院的判决让肖新良愤怒——驳回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判决书的理由是:"肖新良发表的评论意见,与他人的恶意诋毁评论点赞具有延伸性、扩展性,对湘阴县及领导个人产生了一致性的负面影响。"

第二场:市法院,又输了

肖新良不服,继续上诉。

2024年4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两级法院都支持了公安局的处罚决定。

但肖新良没有放弃:"我就是觉得,他们不应该关我,我就是不服。"

有趣的是,2024年7月,当时的淮阴县委书记李镇江因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县公安局长同期落马。

第三场:省高院,终于赢了

肖新良继续向省高院申请再审。

2025年6月25日,终于等来了公道。

省高院的判决书明确指出:"肖新良发表该评论虽不当,但该评论并没有具体的指向对象,其评论下有六人点赞、一人评论,社会不良影响轻微,可以予以批评教育,但认定为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寻衅滋事的证据不足。"

好艰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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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孩子的疑问

仔细分析省高院判词:

“评论虽不当,但未有具体指向,社会不良影响轻微。”

“可批评教育,不足以构成扰乱公共秩序或寻衅滋事。”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过罚明显不当,撤销。”

程咬金的三板斧,讲的清清楚楚!

是说肖新良的这条评论虽然不太妥,

但是:

言论没有点名具体单位与个人,缺乏明确对象与事实勾连;

6个点赞、1条跟帖,撑不起“扰乱秩序”?缺损危害性证据链;

轻微不当言论应优先教育纠错,直接上“寻衅滋事”帽子,违反了“过罚相当”。

肖新良说,他小女儿笑着问他:"爸爸你是不是蹲大牢去了?"

每次听到这话,他都不知道咋回答。

想想看,一个快50岁的男人,老老实实做生意,因为12个字的评论,失去了5天自由,面对孩子的疑问,这种心酸谁能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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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师分析

有律师分析,肖新良的评论是基于一定事实,并非编造虚假信息,主观上也没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意图,不应构成寻衅滋事。

这事让我想起前几天,我在朋友圈吐槽了一下小区物业,结果物业经理私信我,说要告我诽谤。

我当时就想,现在连吐槽都不行了?

当然,造谣传谣肯定不行。

但正常的质疑、批评,这是基本的权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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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语

说实话,肖新良赢了,但赢得太不容易了。

这哥们实在太倔了!

两年时间,三次判决,花了多少钱,受了多少气,或许只有他自己知道。

要是换了我们大多数人,关都被关了,大概率是忍气吞声,咬牙认了。

希望以后,我们都能自由地表达,冷静理性地质疑。

当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当法律不再让普通人因一句吐槽付出自由代价,才是法治文明的真正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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