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一则给有犯罪史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岗位的消息引起了网络热议。

事情是这样的,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在其社交平台发文称,新乡第三家胖东来开始进入招工阶段,估计名额1000人左右,这次规划了20%的岗位给退伍边防军人。值得注意的是,其中还规划了2%的岗位给有犯罪史服刑人员。

在编者看来,这类行为本应是社会常态,却因稀缺性被网民、媒体过度关注,反而折射出社会对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接纳度的不足。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首先是社会认知存在偏差。很多人对 “有犯罪史” 群体的认识存在误区,甚至会觉得 “再犯风险高”“不可信任”,导致有的企业招聘时存在顾虑。还有很多企业在招聘中设置 “无犯罪记录” 门槛,即使法律未禁止,也因风险规避选择排斥。

从更深层次的原因分析,制度建设的不完善是关键原因。当前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机制是不完善的,既缺乏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也没有覆盖创业与就业全链条的支持体系,这让原本就艰难的就业处境雪上加霜。一位长期在广东沿海务工的80后刑释人员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是这样说的,应聘时不少工厂、企业老板的态度极具代表性:"像你这样有过刑事处罚记录的,我们招进来不仅拿不到国家明确的政策优惠,还有可能影响其他员工的心态,更要担着你们再犯罪的风险 —— 换作是你,会愿意吗?"

事实上,像胖东来这类企业的做法当然值得肯定,但更值得深思的是:这类行为本不该成为需要特别关注的现象。我国《就业促进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早已明确,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平等就业权。司法部数据显示,2024 年全国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率已连续多年低于 4%,而深究那些再犯罪案例,多数都与 "就业无门、生活无着" 的困境直接相关。这恰恰印证了一个朴素的道理:给他们一个岗位,就是为他们搭建回归社会的 "阶梯",从根源上降低再犯罪风险。

所以,当相关制度能够得到完善与严格落实,当企业与公众都能以理性包容的心态看待这一群体,刑满释放人员获得就业机会的场景,自然会从 "新闻热点" 回归为 "社会常态"—— 这既是法治精神的体现,更是文明社会应有的温度。

还是那句话说得好,浪子回头金不换!正如胖东来在发文中说的,这样做是想让曾经走过弯路的群体得到尊重和关爱,变成创造和享受美好的主人,坚定地共同走向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