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有关老旧小区改造话题备受关注,厦门、广州、成都、郑州等40城接连发布文件,明确要拆除改造危旧多孔板楼。
我们也曾多次讨论过,改革开放初期建设的、房龄已达40年甚至更久的多孔板老旧小区,都应逐步拆除。
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房地产的表述中提出:“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
此前的7月15日,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公报发布,也特别强调了“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
危旧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重点对象是哪些?
上升到最高会议的“城市更新”,会加快老旧多孔板房子拆除吗?
杭州多孔板的房子会拆吗?
01
这次是二次棚改吗?
所谓二次棚改,与之对应的是2016年的第一次棚改。
2015年12月,也有一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是嵌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召开的。当时的提法是:“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加快老旧小区改造”。
2016年,大规模的棚改,即所谓涨价去库存,人们都还记忆犹新。
实际上,“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其内涵都是“城市更新”。
城市更新肯定会持续推进,但像2016年那样大规模、高资金投入且由政策性银行支持的“城市更新”或者“棚改”,不太可能重现了。
和十年前的2015年相比,城市发展所处的阶段已经完全不同。
如果说2015年还处在城市化发育的后期,那么今天中国历经近40年的人类历史上波澜壮阔、排山倒海、史无前例的城市化进程,已经是成熟期。
02
多孔板结构的房子应该拆除了
这一轮的城市更新中,尤其是危旧房改造的对象,首先应该是老旧多孔板结构的房子。
这些房子的房龄都已经是40年以上,和我们国家民用建筑有效设计使用寿命50年也已经非常接近了。大多数城市都面临着这类房子的改造。
尤其是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这类房子改造加固的成本极高、难度极大,相比之下拆迁性价比更高。
我们看到很多省市已经开始行动了。厦门、广州、成都、郑州等40城明确要拆除改造危旧多孔板楼,作为这次城市更新的重点任务。
早在2021年,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和浙江省建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未来社区创建的通知》表示:“2000年以前建成、普遍采用多孔板建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住宅小区,开展全拆重建类创建,实现‘一次改到位’。”
浙江省出台的这份文件提出了三大原则:2000年之前建成、多孔板结构、存在安全隐患。
符合这三大原则的老旧小区,理论上来讲都应该拆。当然,也要尊重本小区居民的意愿,不能强制进行。
以杭州为例,以朝晖、采荷、翠苑等小区为代表的老旧小区还为数众多,而且占据着城市非常核心的位置。
03
城市更新的难点在哪里?
危旧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的难点在于立法缺失。
由于没有可适用的法律,老旧小区和危旧房,常常因为几户人家甚至一户人家的阻力,更新就无法进行。
无论是引入第三方的市场化更新,还是业主的自主更新,难度都极大。
杭州的浙工新村,是一个非典型的案例,长达10年之久,最后也出现了一些纠纷,可以说,也并非是一个成功案例。
尊重多数、保护少数是重要的法学原则。
如果有法律支持,危旧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会顺利很多。建议可以借鉴香港或者深圳的做法。
例如,深圳规定,若危旧房屋小区95%的业主同意城市更新,其他5%的权利人的房屋由区级政府予以强制行政征收。
又如,香港规定当90%的业主同意重建时(50年楼龄或以上的建筑物,比例可降低至80%),可由开发商或政府土地整备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售卖令,由法院裁定后公开拍卖地块。
只有法治的原则,市场的机制,老旧小区改造才有可能更顺利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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