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阳法院王集法庭法官孙建军及驻庭调解员朱健收到当事人送来的三面锦旗,对该庭法官、调解员的工作态度和作风,表示一致肯定。

01

第一面

朱某驾驶机动车与行人尤某发生交通事故,事故检验报告反映该机动车存在轴制动不合格,导致造成该起事故的具体原因无法查清。涉案车辆登记在某公司名下,故受害者尤某家属起诉要求朱某及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尤某家属的起诉,某公司表示,事故发生前该车辆已转让给朱某,公司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孙建军为高效化解矛盾,迅速梳理案件情况及证据。经调查核实,发现案涉机动车实际登记在某公司名下,以公司名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车辆并未登记过户给朱某,双方之间属于“挂靠”经营。根据查明的情况,依法判决朱某及某公司对事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得益于对案情的细致审查和判断,该判决准确判定了车辆驾驶人与登记所有人的法律关系和责任承担,体现了司法的公正和效率。

01

第二面

“多亏了法官的付出,帮我追回了多年欠款!”马某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赠送给孙建军法官。

15年前,孙某因资金周转,向好友马某借款90余万元,双方书面约定了借款利息和还款期限。多年来,经过马某多次催要,孙某仍未能还清借款且多次拒接马某的电话,马某将孙某诉至法院。

孙建军接手案件后,通过仔细查阅案件资料发现,双方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因借款时间久远,原被告双方对于已还款金额的认定存在较大矛盾。对此,孙建军及时组织双方调解,耐心倾听双方意见,仔细核对、分析相关账目材料。经反复释明、对账、调解,双方最终厘清账目并达成调解协议,孙某归还马某剩余借款60余万元。至此,该件民间借贷纠纷得到快速有效化解。

01

第三面

方某驾驶车辆与陈某驾驶的三轮车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方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方某与陈某家属在协商赔偿金额过程中存在较大分歧,形成诉讼。

王集法庭委派驻庭调解员对该案进行审前调解,调解员朱健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各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掌握当事人诉求和抗辩主张。在赔偿金额核算阶段,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对原告主张赔偿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逐项释明,引导肇事方、保险公司正确认识法律规定和责任比例,最终促成肇事方、受害方、保险公司达成赔偿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向陈某家属支付赔偿金36万元。

调解协议生效后,朱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跟踪督促义务方按时履行赔付责任。陈某家属在领取全部赔偿款后,将一面印有“敬业正直,为民解忧”的锦旗赠予朱健。至此,该起案件完成了达成协议和实际履行,起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三面锦旗承载着案件当事人对法官、调解员的认可,体现了司法工作的温度与力量。下一步,王集法庭将继续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参与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通过审前调解、速裁快审等方式,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水平。

End

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薛 宇

审核 | 胡彦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