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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数字媒介生态中,短视频已然成为曲艺传播的重要载体。海量用户与即时传播的特性,重构了曲艺的传播范式和生存空间,让曲艺艺术的人民性与生命力获得了更为广泛的认知。与此同时,流量逻辑也为曲艺的发展带来了挑战:大量曲艺短视频以“搞笑混剪”“爆笑片段”等形式在网络上传播,不仅对曲艺作品完整性造成影响,也使曲艺艺术的文化内涵及教育功能在流量逻辑下面临风险。此类现象的具体表现与深层原因,亟待进一步分析,进而还需探索解决问题之对策。

问题首先反映在作品的碎片化呈现上。创作者或将一部完整曲艺作品中能够吸引观众关注的片段进行编辑和发布,如大部分相声短视频的个人或社团账号上传的作品,多是一些相声作品的“包袱”合集,或某一个节目的“底”或“梁子”。这些片段固然精彩,但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原作品叙事结构的完整性和上下文的语境。其次,创作组对表层娱乐效果的追逐也应引起重视。为迎合算法偏好与大众趣味,不少创作者为了吸引流量,将注意力放在奇装异服、搞怪表情甚至擦边表演等方面。如有人身着缀满补丁的乞丐服在集市上演唱数来宝;还有一些博主专挑相声低俗“伦理梗”、曲艺界名人的隐私家事制作视频,或通过口播视频无中生有地捏造是非来博人眼球,故意挑起业内对立及评论区的“对战”……过度的娱乐化,消解了曲艺艺术的严肃性。再次,专业内容错误传播的情况也大量存在。一些曲艺短视频存在张冠李戴或指鹿为马等知识性谬误,如分不清山东琴书与河南坠子的区别,再如将借用苏州弹词音乐风格改编的歌曲《声声慢》标注为“苏州评弹《声声慢》”等,对观众认知造成误导。

曲艺短视频的传播乱象,是数字时代文化价值、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矛盾冲突使然。原因之一来自传播主体专业性失衡。如今的短视频创作和发布,呈现低门槛化特点,大量非专业曲艺爱好者和自媒体人涌入曲艺短视频创作的行列,其将各类曲艺节目、事件等视为流量素材,频频带来曲艺知识的谬误或表演者、伴奏人员甚至节目名称等相关信息的缺失。而专业曲艺工作者虽然能规范呈现作品信息,但受限于传统传播思维,部分人疏于对短视频的传播规律与互联网传播特征的深入理解,因此,即便是具有优质内容的潜质,也较难实现“破圈”传播。上述矛盾还来自短视频传播规则制约。短视频平台的技术规则与传播逻辑,从根本上决定了曲艺短视频的“短平快”内容形态。如何能在最短时间内获得关注是创作者考虑的首要问题,创作者只有“遵守”平台的规则,通过碎片化或拼贴化来压缩时间进行视频剪辑,才有可能获得算法的推荐和流量扶持,实现量级传播。原因之二是资本逻辑的内在驱动。一些创作者的初衷本不在传播曲艺知识,而是以曲艺为“资源”或“素材”,进而实现对点击量、粉丝量和商业变现的递进式追求。因此,曲艺的审美价值、教育功能和社会意义等,几乎不在这些创作者的考虑范围,于是也就引发了上述各种乱象。原因之三是价值引领与行业规范缺位。信息时代的快节奏使得人们的浅层次与即时性消费空间扩大,部分短视频的创作也就聚焦于“迎合”与“满足”,而忽略了审美价值培养和系统知识习得角度的“引领”与“影响”。同时,互联网行业对短视频并未形成统一的行业规范与审核机制,这也是曲艺短视频“劣币驱逐良币”困境产生的重要原因。

笔者以为,解决曲艺短视频乱象,需构建创作主体、平台机制、官方扶持等多方协同的治理体系,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考虑。一是提升创作素养,强化价值引领。尽管短视频在创作上有自身固有的特征,但是创作者们仍然需树立服务意识,在有限的时长内尽可能地传递曲艺艺术的核心特征、人文精神及文化内涵。同时,对创作主体进行分类引导:鼓励专业团体及演员通过精选片段、完整版作品、演出花絮、系列专业知识分享及艺术解析等形式,在适应短视频特性的同时多层次传递曲艺之美;对非专业创作者则需明晰娱乐化与低俗化边界,提升自身素养,树立正确的艺术观和价值自觉。二是强化平台责任,把好审核关口。平台应鼓励创作者对短视频中涉及的曲种、表演者、演出地点等基本信息予以标注,并通过优化算法推荐逻辑,对兼顾艺术性与传播性的优质内容给予流量扶持,以平衡碎片化传播的缺失。同时,互联网平台应明确内容剪辑与价值导向的底线,通过技术手段收紧低俗化内容上传标准,更不能为了流量而疏于履责。三是加强知识传播,培育理性认知。通过媒体宣传、学校美育、线下讲座与沉浸体验等渠道普及曲艺常识,提升观众对曲艺艺术“说说唱唱”蕴含着的美学特征(如节奏韵味的设计、语言技巧的运用)、“包袱”背后的文化逻辑(如对社会现象的隐喻式表达、民间智慧的幽默化书写)和不同曲种唱腔中的精神世界(如京韵大鼓的家国情怀、苏州评弹的江南意趣)的认知。通过建立起对曲艺艺术的深层认知,观众才能具备辨别曲艺短视频价值导向的能力。四是强化政策引导,完善制度保障。有关管理部门需出台针对性政策,设立专项基金资助专业团体的短视频创作,推动曲艺知识体系短视频转化,填补碎片化传播中的知识空白,挤压劣质内容生存空间;另一方面明确低俗化传播监管细则,建立快速下架、违规处罚等退出机制,划定艺术红线与价值底线,以突出曲艺短视频的正向价值引领。同时,学术界还需加强曲艺评论的在场,对短视频中曲艺艺术的传播现象进行及时研判,既从艺术本体角度剖析片段化呈现对曲种完整性的影响,也从伦理层面批判低俗化改编对文化价值的消解,更要为曲艺短视频的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如传统唱腔如何与剪辑技术有机融合、碎片化呈现如何兼顾艺术性与传播效果等,为创作实践提供方向指引。

总之,流量不应是曲艺短视频创作与传播的终点,艺术与文化的传承才是其永恒的命题。通过多方协同,善用技术赋能、强化专业引导、完善平台治理,让更多“有笑点、有深度、有温度”的曲艺短视频成为连接传统与当代的桥梁,推动曲艺在数字时代实现有效传播与活态传承。

(作者系中国艺术研究院曲艺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中国艺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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