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给女子转款138万元,被妻子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要求返还并进行了起诉,一审判令女子返还,没想到女子以该转款属于嫖资不属于情人间赠与并进行了上诉。结果是上诉确实成功了,转款确实不属于赠与,两人存在的嫖娼行为以这样的方式得到确认足够喜感,其违法线索还被移交给了公安机关,人们也无比“挪揄”地表示这女子够狠,宁愿充公也不愿返还给男子老婆。

原配高某66年的,男子王某81年的,被认定属于王某嫖娼对象的女子樊某则是90年的,爱情从来与年龄无关,不然一枝梨花压海棠也不能传为美谈,不过梨花和海棠如果掉转角色是不是还是美谈就不知道了,反正王某还是正处在可以心猿意马的年纪,不但与樊某认识了,还发生了至少36次关系,转款金额高达138.4万余元。

有些事没发现就当没发生过,睁眼瞎的问题从来都不是眼睛的问题,但发现了可就得较真,高某将樊某起诉了,认为王某将夫妻共同财赠与樊某的行为无效,要求法院判令返还。从一审查明的事实看,王某与樊某之间的关系确实充满了“情人”间的柔情蜜意,“老公”“老婆”的暧昧称呼,互道晚安及各种表情,还有如“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红包等,更别说还有结伴游览大好河山。

本来属于特别技能的“拔刀断水”在王某身上也得到体现,被原配闹上了法庭,王某也给予了积极的配合,称在与樊某交往期间被对方以恋爱的方式不断索取钱财,并时常被灌输爱情需要金钱来证明,自己也对樊某产生了很深的感情,甚至表示双方都是奔着结婚的目的在交往,还曾到长春看了三次房子,由于自己有家庭,所以每次见面都给樊某转账维持恋爱关系。

一审认定王某对樊某的赠与无效,判决樊某返还对方111.8万元,不过樊某大约是愤怒了,认为王某的转款属于嫖资,不属于赠与,上诉后提交了两人的通话录音,正是这些录音证明两人确实存在嫖娼行为。王某第一次花钱与樊某进行交易后便相互添加了联系方式,在节选曝光的聊天记录中,经验丰富的樊某以极其直白的方式多次调侃王某的“柔情蜜意”,表示“需要服务”就可以过去,并就价格问题讨价还价,提供的还是先付款后服务。

高某将丈夫王某起诉后,王某称对方在调查账和婚处情的事,询问樊某该怎么说对他有利也不会影响到她,樊某却霸气侧漏的表示“你嫖个娼花点钱这算啥子事啊?实话实说呗”。二审结果对樊某来说得偿所愿,上诉成功了,将一审认定的两人属“情人”关系成功地改成了嫖娼关系,可“不幸”的是,法院依法将违法线索移交给了公安机关。

“宁愿充公也不愿给他老婆”,“自己用实力证明自己,一路狂飙进去了”,人们看到这样的结果都不约而同地得出这个结论,两人到底是“情人关系”还是“嫖娼关系”估计三人对六眼还是各有各的说辞,但这笔钱大约不会属于他们中的任何一方,只能会去该去的地方,有些买卖的价格其实是很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