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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飞就飞”的快乐

无人机爱好者们都懂

但你知道吗?

无人机要是任性放飞

可能分分钟触碰法律红线

下面

族掰掰就给大家讲个真实案例!

6月25日

河西区上演了一幕

“无人机黑飞记”

公安河西分局民警巡查时

发现一架无人机正在违规飞行

当场查获设备

并将操控者吕某带回调查

原来

吕某是某公司员工

为完成施工监督任务

在韩某指示下

操纵没履行飞行报批手续的无人机

违反《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第十六届新领军者年会(夏季达沃斯论坛)期间

天津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擅自放飞无人机

《通告》明确规定

2025年6月24日零时

至2025年6月26日24时期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

利用“低慢小”航空器

进行飞行、施放活动

(经依法批准用于特殊任务的除外)

最终

韩某和吕某因违反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均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别以为无人机飞行是“小事”!

根据规定

民用无人机所有者

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

管制空域、临时管制空域内飞行

应当依法进行审批

尤其是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期间

“低慢小”航空器管理会更加严格

任何侥幸心理都可能换来法律的制裁

法律法规:对于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警方再次提醒

无人机不是“玩具”

飞行不能“任性”

遵守法规、实名登记、按规报批

才是守护“空中自由飞翔”的正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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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族”整理自平安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公安河西分局、网络,侵权请告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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