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介绍,在查处违法方面,紧盯重点人员,依法查处了一批包括网络主播、明星艺人在内的高收入人员偷逃税案件。其中,2021年以来,查处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达360余起,查补税款30多亿元。
随着网络直播和短视频快速发展,近年来涌现出大量网络主播,其中不少是网红主播。按说,网络主播通过直播带货等方式获得丰厚回报,理应依法履行纳税人的基本义务。然而近几年来,频频出现网络主播因偷逃税被查处的案例。这既因为网络主播基数增多,违规主播“水涨船高”,也是因为税务部门对网络主播加大监管力度。
之前,公众看到的多是税务部门公布的偷逃税个案,比如某网络主播管理机构伙同不法中介为700余名主播偷逃个人所得税3200余万元,也属于个案。有时也公布全年数据,如2024年,税务部门共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此次公布了2021年以来查处网络主播偷逃税总体情况,满足了公众知情权。
不过,在360余起案件中,究竟是哪些网络主播偷逃税,每个主播涉及多少钱,却没有完整名单。那么,无论是直播平台还是商家,就不能对偷逃税的网络主播进行有效甄别,还可能继续为其提供赚钱和偷逃税的机会。而且,消费者也无法对某些偷逃税的网络主播用脚投票,公众也无从去监督,某些网络主播就可能“重操旧业”。
无论是演艺人员还是网络主播,一旦违法失德,都将面临多重惩罚,除了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进行处罚外,各大平台也自觉封禁违法人员,同时,广告主、合作商也纷纷宣布解除合约,起到了联合惩戒作用。但如果平台和其他企业不掌握偷逃税网络主播完整名单,这类问题主播就有漏洞可钻。
因此,凡是被税务部门依法查处的偷逃税主播,都应该列入黑名单,以便实施联合惩戒,发挥更大的警示教育作用。也就是说,网络主播偷逃税之所以屡禁不止、屡罚不绝,原因之一是,部分违规主播被依法处罚后,还可以继续直播带货或者在直播间出镜。而治理网络主播偷逃税,不能只是依靠税务部门,需要有关各方参与共治。
这是因为,网红主播的收入分散且具有隐蔽性,除了直播带货返佣所得以外,还涉及平台奖励、粉丝打赏、坑位费等,加之交易方式多元化,就为其偷逃税提供了机会。这既需要税务部门完善监管方式,借助大数据等新技术加强监测,也需要各平台、商家、公众参与治理。平台、公众要发挥更大作用,就需要完整的黑名单作为依据。
因此,有必要建立网络直播偷逃税黑名单制度,将所有偷逃税人员“一网打尽”,为社会治理提供支撑;而平台、商家、公众则要依据这个黑名单,从各自角度对违法人员实施惩戒。这不仅可以净化网络直播空间,也能防止国家税款流失。当然,对偷逃税网络主播的联合惩戒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根据情节建立合理惩戒期限。
简言之,将碎片化的网络主播偷逃税信息,纳入统一黑名单进行公布,才能产生更大的惩戒和警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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