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秋瑾的伟光正形象。

秋瑾丈夫只有一句 “典型的没落阶级的纨袴子弟”。

秋瑾丈夫王廷钧(1879-1909),字子芳。湖南湘乡(今双峰县)荷叶镇人。其父与曾国藩拐了几个弯儿的表亲,卖豆腐发家,迁居湘潭,经营当铺钱庄,宅院占地几十亩,房屋数百间,乃当地著名土豪。子芳乃王家最小子,就读于长沙岳麓书院。

1895年,秋父秋寿南调任湖南湘乡厘金局总办。厘金局相当于现在的税务局。就给秋瑾定了这门当地有钱人家的亲事。

1896年,王子芳与秋瑾结婚。

子芳漂亮,据秋瑾庶出弟弟秋宗章言,这位姐夫“风度翩翩,状貌如妇人女子”,而姐姐秋瑾却“伉爽若须眉,瑟琴异趣,伉俪不甚相得”。秋瑾女儿王灿芝言父亲“面目俊秀,潇洒风流,颇有文名,最得父母的欢心”。据京师大学堂日本教习服部宇之吉的夫人服部繁子对秋瑾丈夫的第一印象,“白脸皮,很少相。一看就是那种可怜巴巴的、温顺的青年。”第二印象 “一见面还是那么腼腼腆腆的,有话想讲,又吞吞吐吐地讲不出来”。

秋瑾给繁子谈自己家庭。丈夫是南方富户,比她小。他们有两个孩子。小丈夫温文善良,对秋瑾意志和行动一点也不加约束,秋瑾自由得很。

繁子可能很羡慕秋吧。拉着秋瑾的手说:“在你家里你是男的,你丈夫是女的,你是你们家庭中的女王,不,是女神。中国有句话叫怕老婆,就是说在家里有威严的女神。你便是女神的典范,你丈夫是女神的崇拜者。”

繁子说“秋瑾圆圆的眼睛骨溜溜一转”,说:“夫人,我的家庭太和睦了。我对这种和睦总觉得有所不满足,甚至有厌倦情绪。我希望我丈夫强些,强暴地压迫我,这样我才能鼓起勇气来和男人抗争。 ……不不,这并不是为我个人的事,是为天下女子,我要让男人屈服。夫人,我要做出男人也做不到的事情。”

繁子说:“男人强是男人的本性,但有时也软弱;女子弱是女子的本性,但有时也坚强。女子毕竟是女子,你硬要战胜男子,反而表现出你软弱的本性。”

秋瑾说:“不过,夫人,我不甘心无所事事地活着,我一定要胜过男人。”

她自传性弹词《精卫石》里,给公公苟百万起名“苟无义”,给丈夫起名“苟才”, “有个财主苟百万,家中新发广金银。公子今年十六岁,闻言像貌尚堪憎”;“其父名叫苟巫义,为人刻薄广金银”;“一毛不拔真鄙吝,苟才更是不成人,从小就嫖赌为事书懒读,终朝捧屁有淫朋。刻待亲族如其父母样,只除是嫖赌便不惜金银。为人无信更无义,满口雌黄乱更改。虽只年华十六岁,嫖游赌博不成形。妄自尊大欺贫弱,自恃豪华不理人,亲族视同婢仆等,一言不合便生嗔。要人人趋奉便欢喜,眼内何曾有长亲?如斯行动岂佳物,纵有金银保不成。相女配夫从古说,如何却将才女配庸人”?“彩凤配凡禽”云云。

公公苟无义(王黻臣),在王灿芝笔下, “容貌修伟,器宇轩昂”,“生性慷慨,乐善好施”, 赈灾济贫。外祖秋寿南正是相中了王黻臣的“纯良方正”才跟对方结亲。

结婚时王子芳年龄尚小,一个普通富二代。“庸人”“凡禽”要的是相夫教子的普通妻子。如果知道你是未来的职业革命党,打死他也不敢娶呀。

婚姻缄默前提,一是肯定有生子这一项,二是肯定没有职业革命家这一项。

秋瑾1904年赴日,两个孩子一个虚岁8岁(1897),一个虚岁4岁(1901)!1907年牺牲时,两个孩子一个虚岁11岁,一个虚岁7岁!

王灿芝的书里说母亲赴日时抛下自己,寄养给一个谢家干妈,那干妈并不负责任,有一顿没一顿,自己小命儿差一点就丢了!谢家不缺孩子,不稀罕她,养了几年,怕三长两短,就还给王家。王家接过这满头虱子面黄肌瘦的孩子,整整半年,才把病瞧过来!但宠这孩子的,仅是爷爷。爷父相继去世后,奶奶虐待,一看到这孙女,就想起秋瑾,骂孙女为“杀头鬼”!孙女稍大后以求学的名义出走家庭。

秋瑾的儿子甚受王家宠爱,但是长大成人后,真正成了母亲咒骂中的父亲那种,吃喝嫖赌,无所不为,一妻数妾,鸦片烟鬼。

秋瑾婚后,娘家败落。

1901年年底秋父死了,家里唯一的摇钱树与靠山没了。1902年年初王家与秋家合资办钱庄。由秋家经营。到年末,就赔得精光。

秋瑾弟弟秋宗章解释:

第一钱庄经理陈玉萱人品不行。

第二,大哥秋誉章不懂商业且胸无城府,姐姐秋瑾女人家家的不能亲往查核,陈某上下其手,任意侵吞。

第三,年末钱庄倒闭,秋家为了信誉,秋誉章破产以偿,秋瑾典钗卖珥。

第四,倒闭了,秋誉章还没有发现经理问题,经理把客人已经兑换的票从后门带出,然后派遣其爪牙打扮成贩夫走卒的样子从前门进,重新兑银,秋誉章光顾着拨拉算备盘给人兑换,居然没发现。

第五,钱庄经理这样,钱庄伙计也是,对于重来兑现的立于付款。这样又损失巨万。

第六,秋家起初还想背城借一,重振旗鼓,结果难以为继,关门了事。

第七,亲友中有洞悉陈某之奸者,托秋誉章之名,把陈某告到县衙,县衙把陈某拘押起来给秋家追钱。秋瑾可怜陈某,跟哥哥说:钱已经没了,再追人有啥用?放过他吧。于是就把陈某放了。

按一般说法,从此秋瑾在王家更受冷遇。

秋瑾东渡留学,一般的说法是丈夫阻拦不成,不与资,导致秋瑾只得变卖首饰(珠花珠帽还被丈夫窃取了)。

事实上,秋瑾1903年随夫上京后,就跟丈夫闹分家了。公婆觉得他们上京需要花费,给他们一笔巨款。王子芳闹不过她,分给她一万,她交给亲戚合伙做生意,跟前面开钱庄一样,1904年想东渡日本时才发现连本钱都收不回来了。

秋瑾还有私蓄。听说维新志士王照关在刑部大牢,需钱打点,就把私蓄的一半拿了出来,托人送给了王照。

按服部繁子回忆,秋瑾本想去美国,后来改去日本,并希望繁子带她前往。繁子与丈夫都不同意,理由是秋瑾思想过激,对她说美国合适你,日本不合适你云云。

秋瑾的丈夫却为此找到繁子门前,为妻子求情,按繁子的的说法,秋瑾丈夫“惶恐而害羞”地请求说:“夫人,我妻子非常希望去日本,我阻止不了,如果夫人不答应带她去日本,她不知如何苦我呢,尽管她一去撇下两个幼儿,我还是请求你带她去吧!留学也好,观光也好,任她去吧。要是留学,在日本我还有三、四个朋友,可以托他们照顾,不会给夫人添麻烦的,她是无论如何都要去的。与其让她跟别人去,不如拜托给夫人更使我放心。我知道服部先生在日本是大学者,我感谢他帮助中国办新教育,我也钦佩夫人的仁慈,为中国的女子教育竭尽自己的力量。带她去吧!请夫人考虑。”

繁子说:“还真会说话哩。我若拒绝了他,他就会受到家庭女神的惩罚,实在可怜”,说:“我可以带秋瑾去,但要提一点要求。”秋瑾丈夫恭敬地说:“夫人对我有什么要求就说吧,我一定尽力去做。”繁说:“不是对你有什么要求,是说秋瑾的思想太激进了,那是我们日本所不容的。如不改变她的思想,很遗憾,我是不能带她去的”。王子芳说:“我明白了,她的思想我也不赞成。好吧,只要她在贵国,我就不让她有这种思想。”虽然繁子很怀疑秋瑾是否肯依从丈夫的话,但当秋瑾跟繁子表态,到日本自己憋着些不再激进后,繁子这才答应带她到日本。

1904年王子芳带领一子一女送妻赴日,繁子第三次看到了秋瑾这个小丈夫:“丈夫面带哀伤,发辫在风中吹得零乱,看着更让人痛心。可他还象一般丈夫应做的那样,提醒秋瑾一路保重,到日本后来信。两个孩子眼巴巴地望着忍心离去的母亲。”

站在秋瑾心理的角度,父亲死亡,家道败落,人情世故很不适应。她在致哥哥秋誉章的信里多次骂亲友们嫌贫爱富,翻脸不认人,家无势力了,就都不巴结咱了。

骂得最多的是小丈夫。

其一,1905年6月19日,秋瑾从日本归国省亲,在绍兴致函居京之长兄秋誉章,大骂曰:

子芳之人,行为禽兽之不若,人之无良,莫此为甚!即妹之珠帽及珠花亦为彼篡取,此等人岂可以人格待之哉?彼以待妹为无物,妹此等景况,尚思截取此银及物,是欲绝我命也;况在彼家相待之情形,直奴仆不如!怨毒中人者深,以国士待我,以国士报之,以常人待我,以常人报之,非妹不情也。一闻此人,令人怒发冲冠;是可忍,孰不可忍!嘱二妹讨取此银时,不妨决裂。盖妹思之熟矣,为人奴隶,何不自立?后日妹当可自食其力,何必为人妇者?况仇怨已深,断无好结果。况一年之久,未通一函,即视我母兄,彼何曾一置念耶?闻早娶妇矣。待妹之情义,若有虚言,皇天不佑。妹得有寸进,则不使彼之姓加我姓上;如无寸进,不能自食,则必以一讼取此儿女家财,不成,则死之而已。

此信透漏诸多意思:第一,秋瑾的珠帽与珠花让丈夫王子芳给扣了。第二,秋瑾希望妹妹去王家给自己讨些银两回来。第三,听说丈夫王子芳另娶新妇。第四,自己以后出了名,不让王姓加到自己姓名前;若出不了名,填不饱肚子,就跟王家打官司,把他家的钱财弄过来,不成,无非一个死字。

其二,还是1905年,秋瑾第二次东渡日本后的7月下旬,从东京致信大哥:

二妹常有信来否?讨取百金,不妨决裂,因彼无礼实甚,天良丧尽,其居心直欲置妹于死地也。目我秋家以为无人,妹已啣之刺骨,当以仇敌相见,……呜呼!妹如得佳偶,互相切磋,此七八年岂不能精进学业?名誉当不致如今日,必当出人头地,以为我宗父母兄弟光;奈何遇此比匪无受益,而反以终日之气恼伤此脑筋,今日虽稍具时誉,能不问心自愧耶?……他是得于书记中留一名,则平生愿足矣。无使此无天良之人,再出现于妹之名姓间方快,如后有人问及妹之夫婿,但答之“死”可也。

两个意思:第一,除了珠花珠帽,她还想让二妹跟王家讨取百金。第二,强烈的出人头地之心,而且出人头地后,也不带丈夫王子芳玩儿,不让他沾自己的名气之光。

其三,1905年9月12日,秋瑾从东京致信大哥。估计是王家致秋母一函,想让秋瑾回家什么的。所以秋瑾在信中告诫兄长,王家不会变好的,放心吧。她还猜测王子芳要么新娶的媳妇儿不好(事实上王子芳终身未再娶),要么王家听说我名声还不错,想沾我的名气之光,但我不会和王子芳和好的,免得“妹后日之名誉有损”。她给兄长表态说:“妹近儿女诸情,俱无牵挂,所经意者,身后万世名耳。……惟钱财一端,妹正困于此,况彼守财奴物,取之无伤于廉”——也不牵挂孩子。一门心思在身后万世名,但目前主要是弄钱,交待兄长,就说哥哥可怜妹妹,借给妹妹千金,造个字据上王家要钱;还说自己也给子芳写信了,索取百金和珠花珠帽,并且在后面写着“经济困难,商借千金”云云,如果不回信,或者不借给,“则遗书断绝往来,此后王宅不得云有秋氏之女为媳事”;再者,咱还可以跟他谈判离婚……

后面的信更有意思了,由于希望二妹前往王家索钱百金,结果二妹写信给她,说自己劝哥哥去十二叔家借钱,借不到再找王家。秋瑾就怀疑二妹想图谋那百金。

最后秋瑾亲自下手。由于日本政府取缔留学生规则事宜,1905年底秋瑾赌气回国,在中国本土展开革命活动。第一要务还是弄钱,1906年秋瑾带着几个革命伙计上王家诱款去了,文献资料说的是“诱”,实际上有些吓人,媳妇儿带着几条汉子放旅店,自己女扮男装往门里一叉,说自己要转着圈儿的找王家亲戚募捐。由于王子芳在京做官,公公告诉儿媳,亲戚家都困难,你千万不要找人募捐去,我给你筹备。结果给儿媳筹备几千元(一说二千元)。

我们再看看闺蜜眼里的秋瑾:

其一,秋瑾闺蜜徐自华回忆,秋瑾要徐自华去上海替她为《中国女报》驻沪数月,徐自华以母病辞之,秋瑾就不愿意了:“颇不悦,责余忘公益恋家”。秋瑾死后,徐自华都不知道秋瑾的儿女是她亲生的,还疑惑地说一子一女,有说是小妾生的,咱也不知真假。

其二,徐自华说秋瑾“雅量,虽一二十巨觥不醉。酒后纵谈更豪,余不喜饮,常强之使醉”。醉后舞倭刀,要求徐自华也舞,徐说我可没你英雄。秋瑾说“既知英雄,胡不具俊眼?子看我如古时何人?”徐自华回曰:“子好兵器,刚毅英勇,如孙夫人,未识谁为刘先主?见子战栗而跪乎!”秋瑾拍着徐自华的肩膀曰:“子工诗文,不亚徐淑(东汉女诗人),吾为子再觅秦嘉可乎?”徐自华失笑曰:“何出此匪夷所思之语”!秋瑾说:“吾与子相等。子可觅秦嘉,吾亦有刘先主。”徐自华说:“余味其言,知其隐矣!”——这段更好玩儿,秋瑾不但以孙尚香自居,还说自己有一个“刘备”。这个刘备肯定不是王子芳吧。

其三,徐自华发现秋瑾在卧室里哭,就问她是否身体不舒服。秋瑾不答,遂问她“思家乎”?秋瑾曰“我无家可思”。又问“思亲乎”?对曰“母虽老,嫂甚贤”。最后问“忧国乎”?还是摇首。徐自华猜测曰:“今日三月十九,乃前明亡国之期,子得毋感触于此乎?”秋瑾这才高兴起来,握着徐自华的手曰:“慧哉子也!既解此,胡不与我同志?”徐自华无言慰之,只好开玩笑说,你不是长公主,就是费宫人转世耶!

其四,徐自华说秋瑾“擅辨才,口角不肯让人。遇顽固者,常当面讪诮”。一日与秋瑾同游张园,秋瑾发现一留学生领一雏妓也在游,上去骂人家,徐自华拦不住。秋瑾用日语骂的,留学生面有惭色,雏妓怒目独走”。徐自华对秋瑾说:“子真杀风景”。秋瑾回曰:“余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其五,秋瑾与徐自华一块梳头,秋瑾学着隋炀帝执镜自照曰:“好头颅,孰断之?”徐自华不能听,上去夺镜子,失手致镜堕地,碎之。秋瑾大笑曰:你想听吉语,我这儿偏只有恶谶!

其六,秋瑾另一个闺蜜吴芝瑛评秋瑾:“女士性伉爽,遇有不达时务者,往往面折庭争,不稍假借,以此人多衔之”;“女士生平好负气”; “芝瑛守家学而秋好为高论,以此每见必以箴规之言进,秋不服即相争,争不已,家人辄进酒一醉而罢”。

王子芳最后是被吓死的。1907年秋案发生,王子芳连惊带吓,一病不起,1909年去世——公公也是被吓死的,爷俩相继去世,如果不是王家朋友多资产厚,四处托人打点,全家可能都被端掉。

秋瑾女儿回忆,王家当时逃到乡间僻野,秋瑾晚上还去吓王家,导致她的婆婆屈氏哭叫,四嫂四嫂,不要吓坏了你的儿女。秋瑾连来三个晚上,婆婆无奈,只好让下人放鞭炮,总算把秋瑾的鬼魂吓跑。秋瑾女儿解释曰,俺娘生而为英,死而为雄,魂兮归来,也不是啥稀罕事!

王家虽然公开宣布与秋瑾断绝关系了,但1909年秋还是顶着政治风险,把秋瑾与王子芳合葬。可怜小丈夫,死后继续受惊吓,一是阴间继续受老婆的气,二是秋瑾坟墓屡迁屡毁。第一次是慈善机构帮葬的,后面由于各种原因迁了十次坟。1966年还被平了一次坟。真的是死后也不得安生。

最后感谢一下日本女人服部繁子,好歹给可怜的王子芳三次记载,得以让我们瞅见革命话语系统背后,秋瑾丈夫的真实形象。

说个趣事。夏洐在左联同志鼓动下,写了剧本《秋瑾传》,里面把王子芳写得很不堪,人家女儿不愿意了,有大律师传话给夏洐,说人家女儿王灿芝准备起诉你,说你侮辱人家父亲!夏洐说,幸亏我是地下党,法院即使受理,也不找着我。哈。

最后附上资料出处。因为我就是由于《暗香袭人》一书中收编了这些秋瑾与秋瑾丈夫的文字,才被大蒜区山大中文系某教授骂作修正主义,从此我才有了赫鲁晓妇这个江湖名号的。革命话语一统天下,其它话语不是虚无主义,就是修正主义,哈。

《秋瑾研究资料》

《秋瑾评传》

《秋瑾集》

《秋瑾革命传》

《秋瑾史料》

《1975夏衍谈秋瑾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