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日前法院对两起涉及灭火器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作出判决,两名涉案人员因生产、销售不合格灭火器冒充合格灭火器,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及二年半并处罚金。涉案的8700余具不合格灭火器被依法处置。
2024年3月以来,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轨道交通大队在对管辖单位开展检查中,发现两个站点配备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经监督检验,灭火剂含量等项目均不合格。涉案灭火器多达8700余具,涉案金额近40万元。大队第一时间约谈了相关负责人,跨前服务,确保使用单位更换的灭火器为合格产品。
由于案件复杂,消防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并成立联合调查组。立即开展线索核查,通过核查消防产品购销合同、产品流向等信息,并经两家生产企业实际控制人现场指认,最终认定不合格灭火器的为其两家企业生产的产品。
-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黄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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