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公布了一项社保新规:主要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不缴纳社保的协议无效

说实话,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一些单位和用人单位会签一种协议,一般就是劳动者主动申请放弃社保,用人单位会给予一定的额外补贴或工资奖励。

这种情况下,一些不打算为老年筹划的年轻劳动者,由于买房买车或者供养儿女的压力较大,确实有一定的不交社保需求。之前有报道称,20%的30岁以下劳动者会主动放弃社保,全国2亿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只有15%。

关于缴纳社保的法律要求:

按照我们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应当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应当就是强制、必须的意思。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也是规定了必须缴纳社保。社会保险法是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劳动法则是从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可以说我们参加社保的规定是一脉相承的,并不是说2025年9月1日之前单位和劳动者的协商就有效。只是过去没有说的那么具体,现在全国统一了规定。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还有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这三类群体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是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他们确确实实有参保的自主选择权。对于这三类群体,其实国家掌握其收入情况的难度很大,所以社保缴费基数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

用人单位和职工不缴纳社保的协议是自己“挖坑”。

社保新规规定了,只要是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劳动者主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项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比如说,只要用人单位和职工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就掌握着随时离职的主动权,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支付经济补偿,后期还需要补缴社会保险。

社保新规也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给劳动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偿。比如说不缴纳社保,每个月多给劳动者发1000块钱,用人单位申请劳动者返还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但是,自己想一下,没有几个用人单位会把剩下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发给劳动者做补偿,所以最终还要多掏钱。而且,由于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险补缴时要承担自欠缴之日起每日5/10000的滞纳金

另外,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这一部分也是由劳动者缴纳,用人单位再给劳动者要,这又是一个麻烦事儿。

总体来说,未来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缴纳社保将会成为一种新常态,可能劳动者每月的到手工资会减少(不仅仅个人缴纳社保,也要考虑用人单位的社保参保成本),但是会增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大保障,防止意外的能力会大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