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官方报道了一则惨烈的案件,一只烈犬冲出牢笼狠狠地撕咬路人的颈部和面部,最终致死。
而狗主人却念念有词地说到人是被狗咬死的,和他无关,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争议,不过好在结局是好的。
烈犬伤人真的和狗主人无关吗?这个狗主人最后是怎么判的?
这时候想不认账?晚了!
狼狗咬上马某颈部的瞬间,犬主高某的脑子里在快速想着如何解脱自己的责任,最终他给出了一个冷冰的辩解——马某是被狗咬死的,与我无关。短短一句话就想撇清自己的责任,也正是因为有这种不负责任的狗主人,现在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反感养大型犬。
高某在村里的羊场养了三只大型烈性犬,本意是看家护院,可这些“看家犬”早就被村民们看作是一种安全隐患,因为它们的体型太大了,大到让人心里打颤,今天可能是一个看守羊群的好帮手,但是每次它们冲着路人吼叫的时候都觉得危险满满。
其实每一次狗的怒吼都是一次安全警报,但是犬主高某却根本就不在乎,或者说是刻意的忽视,也没有对狗进行过加固防护,这就是很多养狗人的侥幸心理,觉得自家狗是最乖的,觉得自家狗肯定不会咬伤人。
只要狗主人自己不承认,那些隐患好像就不存在,那份日渐膨胀的侥幸正是走向灾难的罪魁祸首,那只肇事的狼狗是从狗笼中钻出来的,现场勘查发现了了高某致命的疏忽,狗笼直接放在土质地面上,底部竟然没有铁网。
日积月累狗爪的刨挖让笼子与地面之间形成了一个缝隙,那巨大的缝隙足以让这只大型犬钻出来,而笼子的顶部,也是只有几块建材板随意搭着、摇摇欲坠,这样一个漏洞百出的“囚笼”,怎么可能关的住大型犬呢。
终有一天悲剧如约而至,村民马某恰巧路过羊场门口,这只狼狗从笼底的空隙突然窜出,马某猝不及防,瞬间被死死咬住面部与颈部,他发出的呼救消散在人烟稀少的村头,没有人能及时施以援手,整个过程血腥而残酷,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丧命犬口。
拷问“过失”的底线
最后高某被判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高某明知饲养的犬只具有强攻击性,也清楚狗笼存在巨大安全漏洞,尤其是在有多次伤人的前科下,他依旧放任不管,这是显而易见的疏忽大意,直接导致了马某的死亡。
然而这起案件还没有彻底结束,在公众的眼中这个“过失”有着很大的争议,许多网友直呼判决过轻,难以接受“过失”的判定,有网友表示这哪里是过失,分明是故意放纵!在他们看来,高某长期的不作为早已超越了“疏忽”的范畴。
明知烈犬危险还不约束和“拿着一把上了膛的枪随意放置导致误伤”难道真没有本质区别吗?狗就是他的凶器,凭什么不算故意杀人?这样的声音此起彼伏,甚至有人直言这简直就是“借刀杀人”。
难道生命如此轻贱,任由他人长期漠视,最终以如此低廉的代价来“买单”?这六年半的判决,在许多人心中无法完全慰藉受害者家庭的巨大创伤。
獠牙撕开的,不止一条人命
高某的悲剧核心问题在于饲养者的责任边界究竟在哪里?有网友打了一个形象的比方,就像无人驾驶的汽车撞了人,车主能说和自己无关吗?这个类比其实用得非常巧妙,饲养人选择饲养,就意味着必须承担起从预防到善后的全部管理责任。
笼子不结实、防护不到位,出了事就必须认账,这是铁律,那可是实打实的三只烈性犬,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讲都是很大的安全隐患,而且多次惹事的烈性犬是不是早就应该判定是危险目标,应不应该立即处死?
类似的疑问被提出,关于饲养大型犬的争议也在评论区炸开了锅,毕竟城市里禁养大型犬和烈性犬还好落实,但是在偏远的农村地区,有些人家就是靠着狗来看家护院,但是从此次案件来看,农村应不应该饲养大型犬需要我们重新思考。
而且在这次的事件当中,并未提及对受害者家属的经济赔偿,这也让人们对逝者家庭的后续生活感到担忧,而那些在网络上活跃的“爱狗人士”,在这样血淋淋的事件面前却常常集体失声,这是不是也算是一种赤裸裸的讽刺呢。
一只烈性犬的杀伤力,不亚于一件危险品,这一期的案件提醒所有养犬者,管好自己的狗有多重要,它既是尊重他人也是保护自己,同样我们也应该考虑如何将“谁养犬、谁负责”的原则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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