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大一附院近日因“早产”福利引发热议。6月份便发放中秋、国庆福利,且在招标公示期未结束时,就急不可待地将福利卡送到员工手中。8月11日,该院纪委回应称,虽然提前3个月发放福利符合规定,但未过公示期发放确属违规,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对于提早发放福利,该医院工会工作人员曾回应:“一般来说没什么异议”。

未过公示就发福利,这逻辑如同“先上车后补票”,可万一补不上票呢?万一出现异议了呢?

福利可提前,但规矩不能“抢跑”。这起事件暴露出部分单位在福利管理上“重结果轻程序”的积弊。

允许基层工会将全年有关福利提前、合并发放,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保障职工权益,给单位一定的灵活性。但未过公示期就发放,显然违反了招标采购的程序规范。

招标公示期的设立,是为了确保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院方以“一般没异议”为由跳过程序,本质上是对程序的无视。

公示结果可能无异议,过程就不重要了吗?倘若这种逻辑成立,那么任何单位都能以“惯例”为借口架空监督,招投标制度岂不成了摆设?

值得注意的是,有媒体调查发现,该医院发放给职工的福利卡中,售价162元的5KG五常大米,在淘宝平台上,该品牌同规格的180元能买到3袋。这样的操作,不禁让人产生疑问:这到底是在发福利,还是在出“谜题”?这其中是否存在内定招标、吃回扣的嫌疑?

医院作为事业单位,每一笔开支都与民众利益息息相关,在福利发放等问题上,更应该做到程序正当、透明。

福利搞成了“早产儿”,还附带了程序违规的“并发症”,实在有些尴尬。公共机构的每一分钱都关乎公信力,与其事后“灭火”,不如从一开始就严格遵守规则。

现代快报 / 现代 + 评论员 灵灵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