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物莫不相异,凡物皆有共性!厉害的人,都能既看到事物的共性,又要看到事物的个性,既善于从个别中总结一般,也能从一般中深研个别。
万事万物,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一般和个别的关系,这也是辩证思维中的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任何事物都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不懂得这一关系,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一、凡物莫不相异,凡物皆有共性
我们先来看一个故事:
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当过宫廷顾问。据说,有次皇帝让他解释哲学问题,他就说了句,任何事物都有共性。皇帝叫宫女找来一堆树叶,莱布尼茨很快找到共同点。
他又补充了句,凡物莫不相异。皇帝不信,就让宫女们接着又去找两片完全没有区别的树叶,结果是无功而返。树上的叶子好像一样,其实形态各异,都有特殊性。
凡物莫不相异,凡物皆有共性,这就是莱布尼茨解释的哲学问题。既要看到事物的共性,又要看到事物的个性。既要看到矛盾的普遍性,又要看到特殊性,各有其价值。
矛盾的普遍性,说明不同事物,会有类似的矛盾。如果不能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就找不到普遍性的规律作为指导;矛盾的特殊性,说明不同的事物,有各自独特的矛盾。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法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所以,我们不能以特殊性来否定普遍性,也不能以普遍性来否定特殊性。不能以共性、一般,来否定个性、特殊,也不能以个性、特殊,来否定共性、一般。
比如:诸子百家中名家公孙龙,以“白马非马论”著称于世。其诡辩之处,就是否定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强调两者的绝对对立,以个性来否定共性,以特殊来否定普遍。
二、如何在个识中,找到共识?
矛盾的特殊性与普遍性是互相联结的。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没有普遍性,也就没有特殊性。
教员强调,因为矛盾的各个特殊,造成了个性,个性有条件地暂时存在。共性是绝对的,它包含于一切个性之中,无个性,即无共性。
我们要承认有共性,要学会找共性。但这个共性,只有通过最大限度地发挥个性,才能表现出来。
做任何大事,都要追求共识。尤其在一个组织,一个社会,一个团体在大转型的时候,更需要达成共识。追求共识时,首先要形成的“共识”,也不能无视“个识”。在讲大多数人利益的时候,也不能忽视大多数人中的差异。
比如:现代的社会呈现出利益多元化、观念差异化、社会碎片化的局面。如果再盲目求同,反对异见,以“多”为名义,否定“少”之存在,将会遭到反噬。
单位、团体、社会要和谐,绝不是整齐划一、消除差异、要求人的意见一致,而是要实现差异之间的良好共存。我们追求的共识,是差异基础之上的共识,是“个识”充分呈现的共识。
我们必须挖掘差异性思维,把它与整体性思维结合起来。要内心认同,每一个人都是差异的存在,都是平等的“独一体”,各有各的特性,各有各的利益,各有各的意志。
所谓求同存异,要在一个又一个“个识”的涌现中找到共识。
为此,要有一种宽容差异、尊重多元、鼓励多见的态度,要允许不同的个性彰显、不同的意见出现,在此基础上实现共识,找到共性。
三、共识与个识可以相互转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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