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于2025年8月24日-9月3日(各博士项目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邮件通知)进行资格审查。因申请人本人原因,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材料:

(1)清华大学2026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在学证明(学生证)

(2)外校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在学证明(学生证)

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在学证明(学生证)

公开招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申请人出示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期刊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6)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在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上述第5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申请人需在资格审查时向申请院(系)出示上述证件的原件,由院(系)现场核验。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2025年8月24日-9月3日(各博士项目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邮件通知)

考核形式及考核项目:综合考核按学科专业方向安排面试和笔试,笔试科目及综合考核计算办法如下。

1.面试:面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注重基础理论、外语能力,尤其是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每位评委独立打分。

2.笔试:闭卷考试,3小时。

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三、推荐拟录取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对我院(系)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我院(系)进行申诉,我院(系)的申诉联系方式如下: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李华楼B111教学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95329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