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天桥法院,今天是医疗纠纷来选鉴定机构,这个案子已经是第三次来选鉴定机构了,患者患的是肝癌,前期医院有漏诊的情况,后期有用药不当的情况,这就缩短了患者的生存期限。跟其他医院的医生沟通过多次,都认为医院很可能存在过错,但是涉及化疗的问题,难度大,可以说是绝大多数鉴定机构是不愿意接收这种案子的,对于患方来说没有鉴定机构接收,等于没有鉴定结果,意味着不能举证医院存在过错,后果可想而知。对于家属来说人没了,医院有过错,但是呢鉴定机构又做不了,这也是一部分医疗纠纷面临的困境。这就要求律师根据自己的经验选择最有可能接收的鉴定机构,给患方一个交代。如果你也遇到类似的就可以,可以联系王律师,帮你想想办法。给王律师点个赞,一个专注医疗纠纷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