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一男子在与妻子离婚时,出于对妻子和两个儿子的照顾,主动将大部分财产留给他们。
然而离婚后,男子震惊地发现,自己抚养了20年的两个儿子竟然都非亲生,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两个孩子竟是同母异父的兄弟,而他们的生父身份更是让男子备受打击。
8月12日,潮新闻报道了这起令人唏嘘的案例,男子二十年的含辛茹苦最终化为泡影,亲手抚养的孩子竟与他毫无血缘关系。
姜先生被这段婚姻折磨得身心俱疲,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
2002年12月,姜先生与前妻喜结连理。婚后两年,大儿子降生,全家都沉浸在添丁的喜悦中。
2014年,小儿子也来到人世,原本以为这样平淡而温馨的生活会一直持续下去。
谁能想到,这段看似平静的婚姻背后,早已暗藏汹涌。
姜先生与前妻感情长期不和,夫妻二人时常因琐事争吵,婚姻生活充满矛盾。2023年5月,感情彻底破裂的两人最终选择协议离婚。
重情重义的姜先生虽已离婚,仍希望前妻和孩子能过上好日子。为此,他慷慨地将一套127平米的大产权房和另一套小产权房都留给了大儿子。
然而,离婚后姜先生不断听到风言风语。这些传言如同蚂蚁般啃噬着他的内心,让他寝食难安。
更让他起疑的是,两个儿子的长相与他毫无相似之处。姜先生不禁心生疑虑:这两个孩子会不会真有问题?
为解开心中疑惑,姜先生最终决定进行亲子鉴定。当鉴定结果出炉时,他感觉天旋地转。
鉴定报告明确显示,两个儿子都与他没有血缘关系!
更令人震惊的是,两个儿子竟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大儿子的生父是妻子前村的村支书,小儿子的生父身份则更让姜先生难以接受——竟是他的亲堂哥!
得知真相的那一刻,姜先生如遭雷击,整个人都呆若木鸡。
二十年来,他倾尽所有抚养两个孩子,辛苦工作只为给他们提供优渥的生活条件,期盼他们健康成长、出人头地。
可现实却是残酷的——两个孩子都不是他的骨肉!他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一直被蒙在鼓里。
愤怒的火焰在姜先生胸中熊熊燃烧。他感到自己的真心付出被肆意践踏,二十年的心血全都付诸东流。
更令人气愤的是,明知孩子非姜先生亲生的事实,前妻在事发后仍不知收敛。
她不仅企图通过非法手段侵占和转移婚内财产,更早在2014年就要求姜先生及其父母搬离老家房产,妄图将他们赶出家门。
姜先生的现任妻子透露,在离婚过程中,姜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仅保留了一辆车,其余财产都拱手让给了前妻。
姜先生既委屈又愤怒,他为了家庭拼命工作,到头来却落得人财两空。
这段婚姻如同一场噩梦,给姜先生及其家人造成了难以愈合的创伤。
姜先生表示,自己和家人承受了巨大的伤害,这口恶气实在难以咽下。他决心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让伤害他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姜先生的遭遇呢?
一、前妻的行为构成欺诈性抚养。
前妻在婚姻期间与他人生育子女,隐瞒非亲生事实,致使姜先生为他人子女支付抚养费并遭受精神痛苦,已构成欺诈性抚养。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女方需返还姜先生为两个孩子支付的抚养费,计算标准可参照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实际支出凭证。
此外,女方还需赔偿姜先生因此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将根据过错程度、侵权后果等因素综合判定,通常在数千元至数万元之间。
二、离婚财产可申请重新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及《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0条规定,姜先生可在知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原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法院将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可对女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原协议中留给大儿子的大产权房和小产权房,因涉及欺诈性抚养,姜先生可主张重新分配,要求返还或折价补偿。
若女方存在隐匿、转移财产行为,姜先生可主张多分财产,并要求返还被侵占部分。
司法实践中,若女方无法证明财产支出的合理性,可能被判定少分30%-50%的共同财产。
三、欺诈性抚养情节严重可能涉嫌犯罪。
若女方以抚养为名骗取姜先生大额财产,可能构成诈骗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若女方仅隐瞒子女生父身份,未涉及财产诈骗或重婚行为,则不构成刑事犯罪。
综上所述,姜先生至少可以主张撤销原协议,要求重新分配两套房产及其他共同财产,对女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同时可以要求女方返还二十年来为两个孩子支付的抚养费,并索赔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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