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就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提出撤回申请再审申请。这是张家口法院与张家口金融监管分局落实保险类纠纷定分止争座谈会以来,保险公司“不多走、不空转诉讼程序”的典型例证。

某财产保险张家口公司与张某等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的主要争议点是:保险公司承保的特种车辆在施工作业期间发生意外,是否应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责任。该案经一审、二审审理认为应当承担责任,并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张某各项损失19万元。保险公司不服,申请再审。

为认真落实市法院与张家口金融监管分局座谈会议精神,市中院认真研究案情,从事实证据分析认定、适用法律、裁判结果等方面释法明理,提供最高院指导案例供公司参考借鉴。保险公司负责人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律师进行深入研讨后向上级公司上报撤回再审申请方案。上级公司结合案件情况,认为法院判决有理有据,同意撤回再审申请。

保险公司表示,此案的审理真正体现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体现了保险公司积极解决问题、节约司法资源的端正态度。今后,要认真贯彻落实保险类纠纷定分止争座谈会精神,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有效服务和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助力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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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一庭

编辑|龚泽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