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老丁。
《中国组织人事报》8月4日一篇题为《新疆阿勒泰地区:公务员录用增加网络行为审查》的报道,这两天引发关注。老丁注意到,已有不少考公机构或垂直考公的自媒体,把这一“增加网络行为审查”的做法,解读为“政审新规”“政审新动向”等。
报道称,今年以来,新疆阿勒泰地区在公务员录用考察中增加网络行为审查,将社交平台发布不当言论、传播不实信息、参与网络赌博或非法借贷等网络行为新风险点纳入公务员录用考察范畴,如:
“是否因网络言行不当被约谈或提醒?”
“近三年内是否存在网络失信行为?”
报道表示,阿勒泰有关方面坚持“逐人会诊”,有侧重地了解考察对象在网络空间的政治立场、价值取向与行为规范情况,同时组织考察对象开展网络负面行为自查并签订承诺书,强化自律意识。
报道指出,阿勒泰有关方面建立多部门联动协作、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机制,围绕考察对象有无网络负面行为征求联审部门意见,对于联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尤其提到,依托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对涉及网络行为的举报优先办理、快查严办,截至目前已对384名考察对象进行网络行为审查。
对于这则新闻,如“侠骨柔情的杨华”等大V纷纷予以点赞,称审查很有必要,“希望全国推广”。
也有大V对此表示了“谨慎乐观”。
老丁想问,“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假如出现挟嫌报复的情况该如何处理?相关甄别成本该如何控制?另外,在对增量公务员进行网络行为审查的同时,存量是不是也要查一查?
话说回来,一些考公机构目前已借此对“考公人”发出提醒,要:
谨言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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