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为什么都要把自己的失责归咎于他人?
8月14日,上海高院公布了一起案例。这起案例让所有的家长都应该好好看看,家长不是把孩子生下来就可以了,孩子生下来以后,父母要尽到养育、看护的责任,因为家长监护不力,导致孩子出了意外,还要向他人索赔,这样的父母首先应该反省的是自己。
上海的钟某,吴某夫妻两个带着五岁的女儿和两岁的儿子去医院看病,他们驾驶的是一辆七人座的商务车,第一排是驾驶员,第二排是吴某和她5岁的女儿坐一起,最小的儿子才两岁,去把儿子放在第三排座位,让他自己一个人在那里玩手机。
按照相关的法规,在乘坐机动车时,两个孩子都应该坐在专用的儿童座椅,但这对夫妻却没有让孩子坐在专用的儿童座椅上,更是让年仅才两岁多的儿子一个人单独坐在车辆的最后一排座位上。
派出所记录,一家人当天是10点钟左右,从家里出发,到了10:30的时候,车辆刚好行驶在一个红绿灯的路口,孩子的妈妈她五岁的女儿把座椅调得很低,然后转向后头,发现自己的2岁的不动了,于是停下车来发现孩子已经没了呼吸。
但是,在法院的诉状上可以看到,当天11点钟左右的时候发现孩子已经失去了意识,而且全身青紫,送到医院去抢救,结果未能抢救回来。
真的太不可思议了,这妈妈当时在车上干嘛?她老公在开车,然后她应该是在照顾两个孩子。五岁的女儿是坐在她身边,那她女五岁的女儿调座椅的时候,她应该发现女儿在调座椅,难道都不会帮着女儿去调一下适合的座椅,在女儿调座椅的时候,她都没有发现这女儿座椅调的太低,导致压到了后座的儿子,使后座的儿子窒息身亡。
但还是抢救不回来的时候,这对年轻的父母竟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起诉车企设计不合理,说在调座椅到一定角度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弹回来?
然后要求车企给他赔偿200万,理由是因为车企的设计不合理,没有弹回功能,好在这个法院也是明事理人,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法院认为这完全是监护人的责任,怎么能赖车企呢?车企都有使用说明书,这两个孩子是未成年人,作为父母应该监护好未成年人,特别是在乘坐车辆的时候,一定要让孩子坐在安全座椅内,可这些父母都没有做到,还要把这个责任推卸到车企身上,真的好意思吗?
按照相关规定,4岁以下儿童必须使用安全座椅,4 - 12岁(体重15 - 36公斤,身高145厘米以下):使用增高垫座椅,确保安全带正确贴合身体。
即使是12岁以下或体重低于36公斤、身高不足145厘米的儿童也需使用,再不济也要系上安全带。
看到法院的这个结果很多网友都拍手称快,虽然2岁的弟弟死了也是令人心痛,但是判案结果没有因为有人死亡就使结果不得当,没有助长那些人的气焰,这一点挺好的!
2岁的孩子没有安全座椅,且独自坐在一排,完全是父母的过失。10点左右上车,10:30才发现,也就是在行驶过程中,母亲压根就没有时刻关注弟弟,所以才导致悲剧发生。
5岁的孩子自己调节座椅?妈妈是干嘛用的,是不是在刷手机,应该是由妈妈给她调节好,然后还要确认一下后排人员是否有影响,2岁弟弟在发生意外的那一刻应该会有动静啊,哪怕很细小的动静,说明妈妈完全没有照顾孩子的思想,所以没有关注到车内的情况。
现在都是高楼大厦,孩子坠楼事情也时有发生,难道要起诉开发商和设计院吗?要设计成跳下去能弹回去的功能,菜刀也要设计成,一切菜就断刀的功能吗?
家长是真的离谱,不安排儿童座椅就算了,居然敢让两岁孩子一个人坐后面,这心是有多大呀?
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国内,父母的监护权要被取消,还要进去吃盒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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