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兴街头
一名未成年人就因“翘头”骑车
差点车毁人亡
事 故 还 原
近日,泰州泰兴
一名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
翘头炫技
随后发生惊险的一幕
当天上午8点多
泰兴市体育馆北门路段
监控视频显示
几名年轻少年骑着电动自行车
在路口左转后
径直驶入了机动车道
其中一名白衣男孩更是猖狂
一个加速将电动车车头
拎了起来
做出了非常危险的“翘头”动作
但是帅不过三秒
在车头抬起、仅靠后轮行驶的过程中
电动车突然失控、左右摇摆
随即冲向对向车道
径直朝一辆迎面而来的轿车的车轮
撞了过去
事故发生后
赶到现场的民警
立刻将男孩送到医院救治
男孩受伤情况如何?
巨大的撞击力,导致男孩肋骨骨裂。万幸的是,事发时他正确佩戴着安全头盔,因此头部没有受伤,也没有生命危险。
以 案 说 法
男孩为何
突然要“翘头”飙车?
车辆到底有没有改装过?
交警又将如何对事故定责呢?
为何要做“翘头”动作?
据调查,骑车男孩姓李,今年17周岁。他坦言,事发当天和几位朋友相约,各自骑电动车准备前往滨江公园游玩。
但是,在路过泰兴市体育馆时,李某发现前方没有车,道路空旷,于是一时兴起,想要秀一把操作,最终发生交通事故。
电动自行车有无改装?
民警调查发现,李某所驾驶的电动车属于电动摩托车,且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对车辆进行了改装。
民警依法对李某无牌无证和私自改装进行了处罚,责令其恢复原状;同时,李某和家长还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非法改装和违法驾驶机动车。
事故定责
泰州交警认定,电动车驾驶人李某驾驶电动车“翘头”炫技,且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没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因此由电动车驾驶人李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小轿车驾驶人在对向车道属于正常驾驶,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所以无责。
注意!注意!注意!
这起事故
集中暴露了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
存在的安全隐患
无证驾驶,违法上路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摩托车驾照与汽车一样,驾驶“电摩”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
此次事故驾驶人虽然已满16岁,但并未经过任何正规驾驶培训和安全教育,缺乏必要的交通规则意识和避险能力。
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规定最低年龄要求,是对青少年的一种保护。
危险驾驶,害人害己
在公共道路上做出“翘头”等危险动作,是对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极度的不负责任,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飚车翘头”一族在道路上极速前行,无视其它行驶的车辆,严重妨碍车辆的正常通行,扰乱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极大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非法改装,隐患多多
事故中驾驶人所骑的电动车经过了非法改装,解除了速度限制,使其速度远超国家规定的25km/h上限。
速度越快,失控风险呈几何级数增加,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也必然更严重。家长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交通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首要责任。
再次警醒
每一位家长、每一位青少年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炫技一时爽,亲人泪两行
来源 | 泰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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