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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印发。该《通知》指出,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起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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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全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25年7月1日起,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190元/月·人。原《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衢政发〔2024〕18号)同时废止。

来源:衢州发布

编辑:姜波

一审:张文文

二审周小明

三审:胡育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