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百姓关注)

古树名木被誉为“绿色文物”“活的化石”,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科学和景观价值。今天,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古树名木司法保护成果,用司法实践护航绿水青山。

在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方面,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相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1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追究违法行为人法律责任。遵义、黔东南等地法院成功审理跨省盗伐、贩卖古楠木树系列案件,实现对违法犯罪全链条打击。同时,在刑事案件中支持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为加强预防性司法保护,贵州法院针对珍稀濒危古大树实施重点保护,安顺、铜仁等地法院发布多份司法保护令。推动古村落与古树群融合保护,盘州市法院在妥乐村设立司法保护基地和法官工作站。加强古茶树资源特殊保护,多地法院设立相关保护基地并发布保护令。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设立古树名木保护基地6个,发出司法保护令21份 。

在恢复性司法方面,雷山县法院发出全国首份《古树救治令》,成功救治2600余年古楠木王,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贵定县法院联合龙里县法院、检察院建立珍稀植物司法救护基地,加强对古树名木等珍稀植物的抢救与保护。

贵州法院还注重协同治理,与多部门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建立千年以上古树名木司法档案441份,联合开展保护工作,邀请专业人员参与案件审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推动问题整改。贵州法院积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巡回审判、现场宣传、特色活动等方式,加强古树名木法治宣传,提高公众保护意识。此外,发布会上还通报了任某属、曾某军非法采伐古柏公益诉讼案等3起典型案例。

下一步,贵州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司法保障功能,加大对古树名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预防性保护、司法紧急救治、古树名木历史文化传承等工作,持续提升古树名木司法保护水平,为守护贵州绿水青山、建设美丽贵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