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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说得够清楚的了,我听明白了,法院判决的对。要是早有人跟我这么说,我就不这么上访了”2025年8月12日,在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一楼的判后答疑室,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的涉案当事人对法官感慨道。

这是一宗2020年的旧案,该案原告某公司为医院供暖,双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争议,该公司遂诉至路北法院要求判令医院延期付款构成违约,应向其支付27万余元损失及支付违约金。路北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的上述主张理据不足,遂依法驳回了其诉讼请求。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及检察院监督均未支持公司的诉求。信访人作为公司的合伙人一直不服判决,多次到北京等地信访,要求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此案。

民一庭员额法官李洪斌按照领导安排,第一时间安排约见了信访人,详细耐心地听取了信访人的诉求以及案件的整个来龙去脉。结合路北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指出案件的症结所在,“你们的合同只是约定停止供暖需要提前两个月告知你们,并没有说非得书面通知,你们在诉状中也承认医院半年前就跟你们说了不供暖了。另外就算你们有损失,也属于你们自行扩大的损失,法院判决不支持你们没问题”。信访人听完连连点头,于是就出现文章开头的话语。信访人随后便明确表态不再就此事信访。就这样,一起多年的赴京信访案件在路北法院的判后答疑工作中圆满化解。

今年以来,路北区人民法院努力把司法为民的理念扎扎实实地落实到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便捷和温暖。积极推进判后答疑和释法明理,加强对信访人思想问题的教育疏导,让当事人充分了解裁判的理由,减少因误解或不理解导致的盲目上诉、申诉、上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路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