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2点左右李先生在家中睡觉,突然听到自家后院传来一声巨响。把睡梦中的李先生吓醒,于是拿着手电起身去后院查看,李先生发现院墙旁边一名陌生男子脸朝下倒在地上,昏迷不醒。李先生跑回家拿出手机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过了40分钟左右,医护人员赶到,经确认该男子已经死亡。
警方调查后发现,死者是一名惯偷,名叫王强(化名),曾有多次入室盗窃的记录,进出监狱已经多次了,这次从监狱出来还不足3个月,又开始犯案。
案发当晚王强鬼鬼祟祟在李先生家后院鬼鬼祟祟观察周围情况,他发现周围没人后,就想翻越李先生家的围墙进入院内实施盗窃,王强先是搬来几块石头垫在脚下辅助攀爬围墙,不料在攀爬过程中意外失足摔落,导致头部着地脑出血,当场死亡。
小偷家属知道王强翻墙摔死后,居然一纸诉状将李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李先生赔偿小偷家属30万其中包括安葬费,精神损失费。
这起案件发生也够奇葩的,王强多次进出监狱了,还不知悔改屡屡犯案,连阎王爷都看不下去了,把他给收了。
回到案子中小偷王强触犯了哪些法律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偷的东西特别值钱或者情节很严重,要坐牢三年到十年,还要罚钱;偷的东西非常值钱或者情节特别严重,要坐牢十年以上,或者关一辈子,还要罚钱或者没收东西,在本案中,王强多次实施盗窃行为,所以已经构成盗窃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偷、骗、抢、敲诈或者故意损坏别人物品,都要拘留五到十天。所以王强的行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网友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本案中的失主李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1.
本案中李先生是否存在过错?
李先生在自己家后面修墙是合法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私人财产安全。墙的高度和样子都符合规定,王强看到李先生家房子装修好,以为有钱起了贪念,想趁夜色翻墙偷东西结果意外摔死,案件发生时李先生在屋里睡觉根本不知道有小偷翻墙这事。所以李先生对王强的死没有过错。
2.
王强的行为是否构成自甘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王强翻墙意外摔死李先生没有过错,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小偷家属要求李先生赔30万安葬费和精神费,属于无理取闹,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支持。案件发生后网友纷纷评论说。这都是一家子什么人啊,王强家属脸皮真够厚的,做贼偷东西摔死了,还有脸要赔偿,果真是什么样家庭养育出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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